而她這個(行為),我用“性表達”去形容它,從我個人觀點來看,她有表達的權力,這也不違法。但是她把這個説成是“性教育”,本身就是對性教育的一種誤解,或者是歪曲,另外,也讓那些從來沒有接受過性教育的人誤解什麼是性教育,這樣的話就起到了一種誤導的作用。所以我就覺得有必要説兩句話。
澎湃新聞:你為什麼給這組寫真定義為“性娛樂”、“性表演”?
彭曉輝:她這種照片,我甚至在我的微博裏説,如果國家的法律允許這樣(的照片)出現的話,我作為個人,作為一個成年人也有興趣去觀看——我甚至帶有一點反覆的暗示,它(在微博中發佈的行為)應該説是在打擦邊球,甚至是不合法的。國家有反淫穢傳播的相應法律對不對?那麼就得遵守它。
澎湃新聞:沈夢瑤這樣發佈大尺度寫真“呼籲大家關注性教育”,對性教育是否有幫助?
彭曉輝:首先,我並不認為她的動機是如此(呼籲大家關注性教育)。她的動機無外乎是炒作。因為她(網紅)的這個性質決定她必須炒作。她可以宣傳,可以發佈,只要沒有違背國家法律,那是她的權利,我也沒有權力去阻止、干擾,説三道四。但是別跟性教育扯到一起。如果她説這個是性教育的話,那就是在玷污性教育,本身就是性盲的表現。
當然,我們性學也研究這種性的表現、性的表演現象,也屬於性學研究的範疇,那麼到了性學的高級研究學習階段,比方説也就是和我們一樣,也要講解這種現象,但是在一個公眾平臺,上面有各個年齡段的人,這種情況把它説成是性教育的話,很顯然它會起到誤導作用。
澎湃新聞:性教育方面的誤導造成什麼後果?
彭曉輝:對未成年人來講,它很顯然有性刺激作用。對成年人來講,當然他們有看的權利;但是對未成年人來講,它是有害的刺激。能不能導致其他的惡性後果,我不能簡單地通過因果關係去對應起來。
但是不管怎麼説,國家有相應的法律,如果在成年人的範圍內去發佈,也許不違法,但是你在公眾場所,不是以教育目的去傳播,是以挑逗、刺激人家的性慾、性幻想為目的的話,那麼這種發佈很顯然是有違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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