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改條例30年未更新,整治陋習靠“自願”
在陰婚“重災區”陜西省榆林市,殯改的效果並不理想。
榆林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張鵬程介紹,殯葬改革在榆林推行的數十年間,效果幾乎可用“收效甚微”來形容,“榆林市火葬場自上世紀70年代末建成至今,每年火化的遺體僅280余具,這些全都是意外身亡的。榆林僅市區每年自然死亡人數就有2400多人,這些人幾乎全部採用土葬的形式埋葬,土葬則勢必會牽扯到配陰婚,如果生前已婚還好説,生前未婚的大多都逃不出屍體交易這個怪圈。”
張鵬程回憶起一個細節:榆林市的火葬場剛剛建成時,恰逢市民政局時任局長母親去世,為推動當地殯改,這名局長將母親以火葬的形式安葬,“但實際並沒有起到太大的作用,這名局長最終也因為這件事與家人鬧翻了。”
陜西省民政廳社會事業與社會福利處一名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配陰婚一直都是明令禁止的,但因屬於屬地管理,各地都由殯葬執法大隊具體負責。
張鵬程説,榆林市現行的殯葬改革條例,是國務院在1979年頒布的,其中並未涉及到與配陰婚有關的條款,“30多年來,國務院一直沒有出臺新的正式條例,而現有條例除了在部分內容上出現滯後甚至空白等情況,最重要的是,並沒有強制措施。配陰婚一事一直都是不被允許的,我們也曾在電視、報紙及廣播等媒體上進行過大範圍的宣傳,但幾乎沒什麼效果。沒有硬性規定的現實造成了現在的尷尬局面。如果要以自願的形式促進殯葬陋習的改觀,這將會非常漫長且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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