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近年來因“配陰婚”而引發的故意殺人、盜竊屍體、敲詐勒索及詐騙等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發生。澎湃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陰婚”為關鍵詞檢索發現,從2009年到2015年,共有34份相關裁判文書,涉及23起刑案,案發地包含了陜西、山西、甘肅、河北、江蘇、山東、河南及黑龍江8個省份。
涉案的共44具遺體,20具被賣往山西,15具被賣至陜西。這意味著,配陰婚這一習俗在陜西、山西等北部省份的某些地區流行。
儘管“配陰婚”多次誘發刑案,但無論從殯改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對這一習俗的規制都不容樂觀。陜西省榆林市民政局社會福利科科長張鵬程表示:“目前針對陰婚陋習只能通過提倡與號召來實現,但是面對上千年的傳統習俗,要以自願的形式促其改觀將會非常漫長且艱難。”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教授彭新林認為,對於單純買賣屍體行為的懲處力度不夠,在能否追究刑事責任的問題上法律規定不明確,已成為“配陰婚”陋習難除的客觀原因。
陰婚市場在8省誘發刑案,多涉盜竊屍體罪
馬崇華連殺兩人,都以4萬餘元的價格在位於陜北的榆林市為遺體找到了買家,真相曝光後,當地村民也感到毛骨悚然。
按照陜北部分地區的習俗,未婚年輕女子因故去世後不能葬在娘家,很多人為了讓故去的女兒有一處墓地,選擇將遺體賣出配陰婚;相應地,未婚男子去世後不能葬進祖墳,家人為彌補這個“遺憾”,有了買女屍配陰婚的需求。這種特殊的供求關係,在過去的上千年間早已在陜北催生出一個無形的屍體買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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