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五千元買的鞋穿了幾次就壞 門店經理:材料嬌貴,穿一天要歇幾天
婁女士花5050元買的名牌鞋,沒穿幾次就壞了。
昨天,南川的張女士給重慶晨報966966公眾服務熱線打進電話稱,為了今年5月買的一雙鞋,自己和朋友已經三次從南川趕往重慶,“5000塊錢的名牌,穿了5次鞋子的外觀就嚴重變了樣,他們店裏還説,要修還要我們自己掏錢。”
名牌鞋穿了幾次後跟脫線
這雙金色帶根的涼鞋,是張女士的朋友婁女士5月16日在解放碑時代廣場一家品牌名為斯圖爾特韋茨曼的店裏,花了5050元買的,雖然鞋子並不是全皮製作,但因為是美國高端鞋履品牌,婁女士對鞋子的各方面都很喜歡。直到6月份,天氣炎熱起來,婁女士才把這雙名牌涼鞋拿出來,穿著去公司開了幾次會,除了每次在公司爬幾層樓和進出公司的道路,大部分穿這雙鞋的時候,婁女士都是乘車代步。
加起來斷斷續續穿過五次。第五次回家後,就發現鞋子和自己買的時候完全不一樣了,”鞋跟、綁帶和鞋底,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損,按我這樣的穿鞋頻率,根本是不應該的。”
店家稱這雙鞋每次穿後要休息
昨天下午,重慶晨報記者在解放碑見到了為這雙鞋第三次從南川趕往重慶的張女士。記者看到,兩隻鞋的鞋跟處各有兩處金色外皮已經脫落,出現了白色的類似塑膠材質的內裏,黃色的鞋底大片已經磨成了黑色。鞋子的綁帶上有白色絮狀物,而鞋面多處金色材質已經脫落。
張女士稱,第一次來是8月12日,在解放碑耗了一天,當時是希望門店能夠把鞋拿去修好,店內員工表示會向上級反映情況。結果8月14日,婁女士接到店裏的電話稱,“可以修,但維修費要我們自己出。”
對於這個結果,婁女士無法接受,9月5日,她和張女士再次來到該店,但門店的經理仍然沒有答應修鞋的要求。
昨日,張女士向記者提供了她們當日和門店經理的談話錄音。門店經理告訴婁女士,她所買的這雙鞋材質特殊,需要特殊保護,除了下雨天不能穿外,“一般穿了一天以後,要讓鞋休息幾天。”
1500元以上鞋三包期限為120天
昨天下午,記者陪著張女士再次來到位於解放碑重慶時代廣場的斯圖爾特韋茨曼鞋店,但店員告知記者經理已經出差,“經理週五出差回來,到時候有事可以進一步協商。”
對此,張女士稱,她已將此事向消委會投訴,也會通過其他途徑繼續維權,“實際上修鞋可能還沒有我們一次從南川過來的路費貴,但是5000元買的鞋沒穿幾次就這樣了,太讓人生氣。”
重慶晨報記者向消委會工作人員了解到,在重慶,任何鞋類商品都享受三包政策,售價在1500元及以上鞋類商品,有效期限為120日。有效期限內,商家應負責修理。要是不易修理或不可修理,或修理後影響穿著、美觀,或經過兩次修理,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更換鞋子,或選擇退貨。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