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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給200萬不夠用 富二代科長沉迷網遊貪賄700萬

2016年09月02日 15:23:40  來源:海南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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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間,砸在網路遊戲上1500萬元,其中貪污、索賄近700萬元,今年6月,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城市管理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鑫被常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據檢察日報

  拼爹富二代輕鬆混世界

  丁鑫今年38歲,大學本科。他是獨子,父母是生意人,生意做得挺大。上世紀90年代丁鑫上大學那會兒,老媽每學年給兒子零花錢20萬元。

  丁鑫大學畢業後沒著急找工作,跟老爸在北京邊玩邊學做生意。一次,丁鑫代表老爸接待家鄉的政府官員,在車上,他跟對方説:“幫我找個工作,不想跟我爸混了。”幾天后對方有了回音,叫丁鑫去區城市管理局報到,當公務員。

  丁鑫先是在城管局下屬單位當個中層幹部,之後調到局裏,在戶外廣告管理科當科長。參加工作不久,丁鑫即結婚成家。很快兒子出生,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丁鑫都令人羨慕。

  丁鑫不抽煙不喝酒,唯一的嗜好就是網路遊戲。網遊三年,他的婚姻走到盡頭。離婚後的6年,是他玩網遊最瘋狂時段,他幾乎所有業餘時間都在網上,雙休日及節假日通宵達旦玩網遊。

  網遊界的“老大”

  網路遊戲《征途2》很燒錢,得有雄厚的財力才玩得起。在丁鑫眼裏,錢這玩意兒就是個數字,這是他進入《征途2》後能過關斬將,力壓群雄,直奔大哥交椅的主要“優勢”。

  《征途2》的玩家們都知道大名鼎鼎的“常州v惡棍”(以下簡稱惡棍),此乃丁鑫在《征途2》的網名,傳奇式玩家,亞太地區數一數二的大佬,圈裏號稱“一哥”。丁鑫案發後,網遊專家對其在《征途2》的業績進行梳理:他是《征途2》當之無愧的一哥,遊戲充值1500萬元。2012年初,他在亞太地區決賽獲冠軍,其裝備完全碾壓群雄。6月他再奪冠。2013年7月,他第三次獲得冠軍。

  獲得冠軍的先決條件是“裝備”上檔次。“裝備”需要購買,比如一把大刀要賣數十萬元,幾千元的月工資還不夠塞牙縫的,父母每年打給丁鑫200萬元零花錢,也遠遠不夠丁鑫在網遊拼殺。於是,他把小聰明運用到怎樣撈錢上。

  自有“取款綠色通道”

  丁鑫身為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級別不高,手中權力卻不小,一手掌握髮放戶外廣告施工許可證、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收取廣告管理費及所轄區域內廣告牌租賃、廣告製作工程發包等權力。這樣一來,很多戶外廣告公司老闆都唯丁鑫馬首是瞻。丁鑫為這些老闆承接廣告業務大開方便之門的同時,也為自己鋪設了一條“取款綠色通道”。

  2012年至2013年間,丁鑫夥同下屬陳某共計貪污公款246萬元,丁鑫實得221萬元。2011年至2013年間,丁鑫向業務單位共計索取錢財達456萬元。

  丁鑫離婚後,每週六由他帶兒子,他帶兒子下館子都會帶上廣告公司老闆,讓他們埋單。有一次,他見肖老闆的新款電腦不錯,當場指令肖老闆給他兒子買一款一樣的電腦送來;另一老闆去丁鑫辦公室求點業務,丁鑫打開其皮包,將裏面數千元掏光;深夜,因電卡欠費網遊打不成了,丁鑫抓起手機,命令某老闆立即去櫃員機充值。

  2014年1月6日,武進區檢察院將犯罪嫌疑人丁鑫刑事拘留,同年1月17日,常州市檢察院決定對其逮捕。2015年6月26日,丁鑫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一審宣判後,丁鑫不服提起上訴。

  2016年6月1日,常州市中級法院改判被告人丁鑫犯貪污罪、受賄罪,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50萬元。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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