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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勞模因高額債務拒不執行判決等被刑事立案

2016年08月31日 00:39:39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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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涉嫌兩罪 全國勞模劉光基被法院移送警方刑事立案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院在執行中發現,被執行人四川種都種業公司在執行期間,將2700多萬元轉入劉雄、劉瀾和劉光菊三個自然人名下,致使債權人的債權至今未得到受償,導致法院生傚法律文書得不到履行,其行為已屬於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轉移財産的行為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

  法院在執行中查封了被執行人倉庫裏的種子,並責令其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間,被執行人故意不交納電費,致使倉庫的降溫降濕設備無法啟用,降低倉庫保管條件,導致被查封的種子霉變、變質。

  全國勞模、四川省政協委員、四川種都種業公司法人代表劉光基因高額債務未執行,被成都多家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成都商報曾連續追蹤報道),曝光多日劉光基一直處於失聯狀態,拒絕配合法院執行,並造成高額債務無法得到履行。

  29日下午,成都高新區法院正式以劉光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兩個罪名,移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産業開發區分局刑事立案偵查。

  劉光基拒執 涉嫌兩罪被法院移送刑事立案

  昨日下午,成都高新區法院正式向高新區公安分局發送《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函》,移送劉光基拒執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兩案材料,以劉光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兩個罪名,函告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移送材料稱,債權人田先生、李先生申請執行劉光基夫婦及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二執行案,高新法院于2015年9月8日和12月10日立案執 行,兩案合計執行標的額700多萬元。執行中,高新法院發現劉光基及四川種都種業有限公司有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物品的行為,已涉嫌 構成犯罪。

  高新法院之所以認為劉光基已涉嫌拒執犯罪,主要在於劉光基轉移財産,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致使債權人的債權至今未得到受償。法院在執行中 發現,四川種都種業公司在執行期間,將2700多萬元轉入劉雄、劉瀾和劉光菊三個自然人名下,導致法院生傚法律文書得不到履行,其行為已屬於有能力履行而 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轉移財産的行為。

  法院在執行中查封了被執行人倉庫裏的種子,並責令其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間,被執行人故意不交納電費,致使倉庫的降溫降濕設備無法啟用,導致 被查封的種子霉變、變質。法院認為,二被執行人在有條件妥善保管被查封物品的情況下,故意不履行保管責任,破壞保管環境,導致被查封物品霉變、變質,其行 為涉嫌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劉光基作為四川種都種業公司的法人代表,應對這一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在移送過程中,收案民警與移送法官進行了案件交流。據成都市公安局高新産業開發區分局收案民警介紹,收案後,公安機關將立即進行初步偵查, 並將初查情況及時通告法院。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劉光基犯罪證據確鑿,他將面臨刑罰處罰,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拒執罪將面臨3~7年的刑期;非法處置查 封、扣押、凍結的財産罪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的處罰。

  發協查通報不露面 劉光基電話稱法院“辦錯案”

  長達一年多的執行中,由於查封的種子屬於季節性特殊商品,需要劉光基方面配合才能更好地處置,法院多次電話和公告告知劉光基及四川種都種業 公司,希望配合法院執行。劉光基仍不配合,併發資訊給法院,稱“希望法院能理解並包容自己的自信”。8月4日,高新法院向高新區公安局發出協查公函,將劉 光基夫婦作為被協查對象,移送給了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追查其行蹤。大半個月過去了,仍未找到劉光基夫婦下落,其查封的種子因仍未變現,法院公告告知被執 行人和申請人協商將查封種子變現並將價款付至執行法院指定賬戶,被執行人不履行上述義務的,損失由被執行人自行承擔。

  8月中旬,澎湃新聞記者電話連線了劉光基,劉稱自己和種都種業公司的財産主要是種子,大部分都已被法院查封了,自己之所以不願意配合法院執 行財産,是覺得法院被債權人蒙蔽了,他將用畢生精力“討公道”。劉光基在電話採訪中稱,如果法院查封的種子變質損壞,他將向法院索賠。記者提出希望與他當 面溝通,遭到拒絕。

  有財産拒不執行 劉光基威脅債權人“要聽話”

  採訪中,劉光基的案外債權人向成都商報記者報料稱,劉光基惡意轉移財産後,以其女兒劉華的名義另行註冊公司,繼續經營。曾經代理銷售四川種 都種業公司種子的代理商田先生告訴記者,劉光基從去年夏天開始,將公司業務和財産轉移到其實際控股的四川種都高科種業有限公司,採用混同的團隊、混同的市 場、混同的財務,繼續以“種都”名義經營、銷售;産品也轉移到四川種都高科種業有限公司,並逐漸變更包裝。“種都種業公司欠我的債務,用高科公司的種子抵 消了部分債務。”田先生報料稱,並提供相應的票據和發貨清單。

  一方面轉移財産,空殼債務公司;另一方面,劉光基發短信威脅債權人“要聽話”,以達到息事寧人的目的。“今年4月,他還答應想辦法還一部分 我的錢,到後來直接發資訊威脅我,稱法院根本動不了他,我們債權人最好不要逼他,他會想辦法‘問候’我們的家人。”劉光基的另一債權人、銷售商吳先生向成 都商報記者稱,迫於壓力,劉光基欠他的一百多萬現金至今也沒起訴。

  由於劉光基一直沒回記者電話,也未回復短信,這些報料的真實性無法核實。(記者 周茂梅 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