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博士殺人被判死緩
自稱因瑣事與“追求者”起爭執積極賠償死者家屬350萬獲諒解
31歲的女博士程某在地下車庫持繩索勒死男子張某並肢解,後夥同其母親拋屍。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因賠償死者家屬350萬元並獲得諒解等因素,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程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據程某自稱,張某曾多年追求她。
■案件回顧
2014年9月1日,程某在北京金融街某酒店地下車庫內,因瑣事與35歲的張某發生口角。其間,程某用繩索勒住張某頸部致其死亡,後將屍體肢解,並夥同其母何某分別將屍塊拋棄于門頭溝等處。同年9月4日,程某被查獲歸案。
庭審
女博士地下車庫殺人
程某供述説,她和張某多年前通過QQ相識。在她留學期間,對方給她發過郵件,但只是彼此問候。程某2009年回國後,兩人間聯繫也不多。“他曾提出想追我,我沒有同意”。2014年2月,張某突然聯繫程某,説他要和妻子離婚,要追她。張某給程某買過衣服、化粧品等,還往她的賬戶上打過錢。“他説正經事很正常,但我一勸他復婚,他就情緒失控打我罵我,還威脅我的父母、男友。”
程某説,案發當日,兩人在地下車庫見面後,張某上了她的車,她説會還錢,但張某稱不需要,只想得到她。“我勸他復婚,把他激怒了,他就用手打我的頭。”程某哭著要求張某道歉,張某寫下承諾書。之後張某欲強吻,還拿出后座地上的一把手電打她的腿。因程某心臟不好,有點喘不上氣,張某才住手道歉。
肢解後夥同母親拋屍
“我説把他銬上,他就不會再打我了,他同意了。”根據程某的供述,她之後對張某實施的一系列行為都經過了張某的同意。她將張某的雙手從背面銬上後,對方控制不住用頭撞擊她的肩膀、踢她的腿。看到她抱頭哭泣,張某又道歉,説怎麼懲罰他都行。於是,程某拿出辣椒水往他的眼睛上噴。後張某不斷説想得到她,她就拿繩子係在車門內側的把手上,另一頭套在張某的脖子上,並用膠條將其嘴粘上。
發現張某斷氣後,程某駕車到一家咖啡店喝了杯咖啡,又去買了箱子。程某開車到母親家樓下的停車場。在車上將張某的屍體進行了分解,隨後裝入行李箱。因為搬不動,她便求助母親幫忙,將屍體運往門頭溝拋屍。
證言
被告人母親:女兒下跪稱殺了人
據程某的母親何某的證言顯示,當晚程某見到母親後,跪下説對不住她,做了一件特別錯的事,她殺人了。之後,程某讓母親幫忙把一個箱子推進車後備廂裏。程某告訴母親,有一個人追了她十年,現已結婚有孩子了,但還在糾纏威脅她。以後,兩人開車到門頭溝,何某幫女兒把行李箱搬下來。次日晚上,她陪女兒開車上了高速,程某後自己下車燒東西。9月3日上午,程某用礦泉水和消毒液擦車,何某幫她倒水。
被告人男友:張某對程某很照顧
程某作案後的9月3日傍晚,她和男友錢某見面一起看了電影,錢某也未發現異常。據錢某説,他名下有一輛白色英菲尼迪車,一直給程某開,車裏有程某的棒球棍、辣椒水噴霧、電擊器和一個淺粉色的手銬,“我知道她和張某之間的事情有兩三年了,他對程某很照顧,幫忙找工作、交流生意上的資訊等。”
死者前妻:程某經常索要錢財
張某前妻魏某的證言卻勾畫出另一個完全不同的程某。2014年2月初,張某表示想和程某繼續過去的感情,同年6月3日,魏某和張某辦理了離婚。聽張某描述,程某家境富裕,沒有工作,在讀博士,但事發前兩三個月,程某總是以各種理由向張某要錢,張某斷續給過一百五六十萬,後慢慢無力支付,兩人便經常吵架。“我見過張某身上有被毆打的痕跡,他説是程某造成的”。張某曾告訴前妻,程某一直説張某對不起她,並威脅要把兩人的事情告訴張某領導。“他要和程某分手,去法院要回給她花的錢,但程某逼他寫保證信,不索要這些錢。兩人達成分手協議後,程某還繼續糾纏,逼他寫道歉信。”
判決
積極賠償家屬得諒解獲輕判
證據顯示,2014年3月至8月間,張某多次給程某轉賬共計149萬餘元。事發後,程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家屬350萬元,親屬表示諒解並請求從輕處罰。
庭審中,程某否認故意殺人。其辯護人認為,程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害人對於案件的發生具有嚴重過錯,程某的行為具有防衛因素等。
法院認為,二人在案發前確有財物往來和感情糾葛,張某曾有過辱罵等不當行為,但不存在刑法意義上的過錯。程某積極實施了用手銬將張某的雙手背銬、用繩索勒住頸部等多個行為,最終致其死亡,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鋻於程某能夠積極賠償並得到被害人親屬諒解等,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程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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