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步男司機大街上侮辱女乘客
重慶晚報訊 8月14日晚10時許,蘇女士在九龍坡區陳家坪汽車站附近用手機預約優步,一名註冊資訊為“寄友”的司機很快趕到。可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像一場惡夢。
蘇女士稱,司機大約50多歲,平頭,上穿咖啡色短袖襯衣,下穿深綠色短褲,腳穿涼鞋,外貌和車型都和訂單顯示一致,於是她放心上了車。關好車門,車子卻一動也不動,司機要她先給評5分,滿分。蘇女士委婉拒絕,“走都還沒走,我怎麼跟你評5分呢?”
一言不合激怒司機,要她“滾下車去!”蘇女士下車後,司機也跟著下車,一路尾隨40多米,嘴裏罵罵咧咧説著髒話並且脫下褲子露出下體。蘇女士説:“當時我非常慌張害怕,最近的時候離我只有1米遠,直到把我逼到一個拐彎處。我説要報警,他才趕緊跑掉。”
司機揚長而去,蘇女士手機接到提示:對方取消訂單,扣除蘇女士8元取消費。
回家後,蘇女士及家人立即向優步方面反映情況,並且按優步方面要求把事情經過整理成文字。她希望,優步方面儘快處理該司機,以免深夜叫車的其他女性受害。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通過訂單預留的電話聯繫了當事司機,對方承認前晚在陳家坪和一名女乘客發生爭執。當重慶晚報問他“乘客什麼原因激怒了他”、“你是否當街脫褲子”等問題時,對方迅速挂斷了電話。
優步相關負責人張女士表示,經公司調查,蘇女士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已作出一週內關閉涉事司機賬號、退還蘇女士8元取消費等決定。
優步工作人員還表示,該車主並非優步員工,也跟我們平臺沒有雇傭關係,司機只是通過我們平臺接單。公司對於該司機的行為深惡痛絕,已對其進行約談並取消當周跑單獎勵。之所以要一個星期才封禁,是考慮到對方如果是專職司機,立刻封禁可能導致對方作出過激行為,激化矛盾。
對此説法,蘇女士很難接受。
重慶晚報見習記者 楊華
情節嚴重可追刑責
重慶華立萬韜律師事務所主任、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陳艇表示,市民通過手機軟體約車,雙方即形成汽車租賃服務合同關係。優步司機作為具體提供網約車服務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正確履行義務,將乘客安全、及時送往約定目的地。
本案中,涉事司機違約,優步對司機負有管理和監督義務,也應承擔違約責任。“不能容忍的是,該司機在乘客下車後罵罵咧咧,甚至脫褲暴露下體,對乘客構成侮辱。根據《治安處罰法》規定,警方可處以5至10日拘留及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則涉嫌構成侮辱罪,乘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陳主任表示,根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優步對涉事駕駛員崗前培訓及日常教育不足,公司應當受到主管部門處罰,涉事駕駛員也應受到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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