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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怎麼證明卡被盜刷了(民生三問聚焦信用卡盜刷②)

2016年07月19日 09:27: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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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銀聯統計,截至2014年末,全國累計發行信用卡4.55億張,全國每人平均持信用卡總數每年以近20%的速度遞增。

  信用卡業務蓬勃發展的同時,犯罪活動亦日漸增加。信用卡被盜刷後,取證是一大關鍵,關係到消費者尋求理賠和開展維權、銀行法務部門出具調查處理意見、公安機關按圖索驥打擊犯罪團夥等環節。那麼,取證的責任主體應該是誰?可能遭遇的取證困難都有哪些?具體取證過程又該如何展開?記者採訪了相關人士。

  1問 該由誰來舉證

  個人舉證能力有限,新規突出銀行責任

  記者:信用卡被盜刷,取證的責任主體應該是誰?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根據現行法律規定,若認為別人有錯,就要提供證據證明,因此需要消費者提供一定的證據和相關資訊,來證明資金損失不是自己的過錯導致的。但個人能力有限,舉證的難度很大,因此有很多人認為,規定對持卡人不公平,對地位相對強勢的銀行則約束不足。

  今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出臺《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更好地保護持卡人的資金安全。一是關於資訊提供的問題,《通知》把相當一部分資訊取證責任交給了銀行,要求銀行提供一定資訊,以便於持卡人查詢。二是規定,持卡人對盜刷事件投訴後,銀行要及時反饋,並且及時告知處理進度。三是鼓勵銀行建立風險損失準備金,或是以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為持卡人的權益提供保障。出現問題後,在一定範圍內,由風險補償金或相關機構進行補償。

  人民銀行的新規定,對持卡人面臨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有明確的安排,有助於持卡人在遭遇盜刷後維護權益。

  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一大隊民警孫新雨:個人和銀行雖不是專業調查機構,但被害人作為第一手資訊的獲取人、原始證據的接觸人、資金的操作人,應當具有一定的取證意識。銀行作為專業金融機構,在資金的運轉調撥、支付方式的確認等方面,應該給予公安機關幫助。可以説,要偵破一起銀行卡盜刷案件,如果沒有銀行、被害人的協助,單靠公安機關一家,是達不到最好效果的。

  2問 舉證難在哪兒

  時效要求比較高,犯罪形式複雜化

  記者:信用卡被盜刷案件,有哪些舉證方面的難點?怎樣克服?

  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一大隊副大隊長金瑞峰:信用卡盜刷案件作為一種高智慧化的新型犯罪,在偵辦技術、辦案模式、辦案人員素質等各方面,都給公安機關帶來了新的挑戰。公安機關作為打擊刑事犯罪的主體,對此類犯罪,主要是從事前預警防範、事中及時制止犯罪活動、事後有效打擊等方面開展工作。

  時效性等各種客觀原因,很有可能導致原始證據的損失。特別是現在網路、跨區域、團夥化犯罪的比例大幅提高,需要偵辦機關迅速反應、偵辦,時效一旦延誤,會造成案件推進難,偵查機關的工作將很難做到絕對的及時、有效。

  此外,刑事偵查是一項謹慎、客觀的手段。公安機關在行使偵查權的過程中,需要按照《刑訴法》《公安機關辦理經濟案件有關規定》等進行,需要遵守嚴格的程式。

  孫新雨:信用卡犯罪,不但在數量上呈現高發態勢,犯罪手段也在不斷翻新,網路化、集團化等特徵也在逐步顯現。隨著電商、網路支付、新型快遞業等領域的高速發展,無卡化犯罪、跨境團夥犯罪的比例,也在增大,這給公安機關偵辦此類案件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原則上,銀行對消費者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消費者否認刷卡交易,認定為盜刷事件,銀行要認真受理。銀監會、工商總局等部門,要出臺政策理順挂失流程,明確消費者權利的救濟途徑。應當建立公安機關與銀行之間的資訊共用、快捷高效處理盜刷事件的舉報機制。一旦有消費者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就應當與銀行系統連接。同時,銀行要利用自身掌握的商戶資訊資源,為公安機關辦理盜刷案件提供便利。

  3問 舉證有啥妙招

  報案要及時,各方資訊協作要加強

  記者:對信用卡被盜刷案件,持卡人、銀行和公安機關各應怎樣舉證?

  金瑞峰:被害人發現可疑交易時,要迅速通知銀行,並辦理挂失。同時,要詢問銀行可疑交易出現的時間和地點,以及金額等基本情況,並記錄銀行客服人員的編號和姓名,以便後期的取證。如果是涉及網路第三方支付的盜刷,要及時聯繫第三方支付公司。

  發現信用卡被盜刷後,還可以就近找機器進行操作,並在攝像頭處停留一段時間,以供攝像取證是本人操作,證明卡片與持卡人不在盜刷現場。操作後,保留好交易的憑條。

  被害人還應該及時報警,積極向警方提供線索。報警時,要詳細、逐一地還原被盜刷的全過程,努力回憶信用卡的使用歷史、可能掌握信用卡資訊的人員,同時也可以向警方提供能證明自身清白的證人。

  曾剛:《關於信用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信用卡持卡人提出偽卡交易和賬戶盜用等非本人授權交易的主張后,發卡機構應及時引導持卡人留存證據,按照相關規則進行差錯爭議處理,並定期向持卡人反饋處理進度。

  銀行卡清算機構應會同發卡機構和收單機構,嚴格按照銀行卡業務的相關監管規定,進一步完善信用卡交易的業務規則和技術標準。各發卡機構、收單機構應真實反映、準確標識現金提取、現金轉賬和現金充值等業務類型,完善傳輸交易資訊,確保交易資訊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追溯性以及在支付過程中的一致性,以方便發卡機構識別與判斷風險,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

  銀行對於客戶的投訴處理,應當更加積極主動。要保存好交易記錄,及時與客戶溝通。

  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卡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持卡人要著手收集相關證據,比如自己的銀行卡消費明細、網上交易明細、出境遊證明等,還要積極聯繫銀行和警方,按照他們的建議,在取證工作上給予配合。

  銀行要加強與公安部門、收單機構的風險防範合作。加強數據化、資訊化協作,建立風險資訊共用池,打擊集群性欺詐,特別是針對目前信用卡犯罪網際網路化、跨境化的新趨勢,建立與國際組織、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長效溝通機制,全面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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