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收錢不發貨,失業在家的男子陳某開了許多家這樣的“黑網店”。
3月25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檢察院獲悉,陳某在2個月裏詐騙上百人,遍佈全國各地,涉案金額達30余萬元。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2萬元。
只收錢不發貨
2015年9月中旬,上海金山區的周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稱,他網購遇上了“黑店”。他表示,自己7月底在一家淘寶店拍下了一把名牌電貝司,付款人民幣13024元,第二天系統顯示已發貨,但看不到物流資訊。
“等了兩天后,還是沒有物流資訊,我就詢問賣家,他説電貝司是從國外採購的,等運到國內後才能看到物流資訊。賣家讓我耐心等待,還説會主動幫我辦理商品的延期付款。”周先生回憶説。
幾天后,由於已到系統默認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間,8月5日,周先生發現自己所購買的商品自動收貨了。賣家並未像之前承諾的那樣幫其辦理延期付款,他交易時凍結的貨款也已經自動打給賣家了。這讓周先生不知所措,立即詢問賣家。
然而,賣家始終以各種藉口推脫,最後乾脆不再回復,一段時間後該網店被封號。之後,周先生選擇報案。公安機關遂立案偵查,追蹤該淘寶店的資金往來,並採用其他技術手段。11月底,犯罪嫌疑人陳某在福建省被公安機關抓獲。與此同時,幫其將贓款從銀行卡套現的犯罪嫌疑人余某也一併落網。
受害者逾百人
2016年1月初,案件移送至金山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檢察院介紹,2015年7月初,失業在家的陳某想到開淘寶店騙錢的招數,便立即購買了多家二手網店,進行虛假經營。
“有人在網店裏拍下貨物後,我就做個虛假的物流單號進行已發貨的操作,再以各種理由拖著。等最後期限到了系統自動確認收貨,買家的錢就會轉到我的支付寶了。”陳某向檢察官交代道。
為了讓自己的不法勾當更隱蔽,資金週轉時陳某通常不親自出面。他購買了幾張用他人名義辦理的銀行卡,一旦幾家網店的支付寶收到貨款後,便立即轉賬到這些銀行卡上。隨後,陳某委託好友余某找POS機套現,給予其一定的好處費。
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陳某通過這種虛假發貨的方式共騙了100余人,這些受害者遍佈全國各地,涉案金額逾30萬元。其中,可證實19萬餘元是由余某從銀行卡套現取後轉交給陳某。
日前,經金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五千元。同時,責令陳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繼續賠償相關被害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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