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安發往深圳的包裹中途被打開,失主説:裏面一個鑽石戒指和一個鑽石吊墜不翼而飛,價值約30萬元;順豐快遞説:保價只保了5000元,只能賠2萬。
快遞遺失物品該怎樣賠償,成為很多人關注的一個話題。
快遞公司打電話説“東西有可能丟了”
姬女士是陜西某公司總經理,她説,今年春節後打算把珍藏的兩件鑽石首飾寄到深圳一個做珠寶生意的朋友那裏加工一下。
“2月22日下午,我把兩件首飾分別用餐巾紙包起來,分裝在兩個小塑膠袋內,一起裝進一個首飾盒,再給外面套了一個較大的盒子,然後交給快遞員拿走了。”姬女士説。寄快件時,她專門在保價區填了“5000元”,姬女士説填寫保價並沒有想到快遞會丟失,而是為了引起重視,希望能輕拿輕放。
2月24日上午,姬女士接到一個自稱順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詢問她寄了什麼東西到深圳,“我告訴他是貴重物品,他説東西有可能丟了,我一聽就懵了!”姬女士説,首飾總價值估計在3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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