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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女友拋屍獲死緩 只因陌生人給其發短信

2016年02月22日 06:43:00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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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耿某無意中發現有陌生人給女友發短信,為此產生懷疑,激烈爭吵後,耿某竟將女友活活掐死,事後還將屍體拋至一處機井內。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因故意殺人罪,耿某被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男子掐死女友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耿某于2012年12月22日淩晨,在位于平谷區的家中,與被害人王某因矛盾發生爭執,其間耿某用手扼壓王某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後耿某將王某的屍體拋至村內一機井內。2013年6月20日,耿某被民警查獲,並在其指認下發現王某屍體。

  公訴機關認為,耿某的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王某的親屬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耿某賠償共計604萬余元。

  事後拋屍機井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耿某在庭審中表示不認可,認為自己只構成故意傷害罪。

  據了解,現年31歲的耿某是公共汽車售票員,而27歲的王某是一家母嬰用品店的女老板,二人係戀人關係。據耿某供述稱,事發當日他回到家後,看見女友突然把手機的一個程序關閉了。“這個舉動讓我懷疑她背著我幹什麼了,之後我看見她的手機在電腦桌上放著,就拿起來看。”耿某說,他看見手機里有個姓鄭的人給女友發來一條短信,內容是“明天去離婚”。

  在耿某的追問下,女友回答稱鄭某是她的男同學,“我又問既然是同學,離婚為什麼要告訴你?她就不言語了。”耿某說,他當時就認為女友背著他幹了對不起他的事。關燈睡覺後,耿某越琢磨心里越不對勁,隨後與女友爭吵起來,並發展成互相撕扯,後耿某失去理智,將女友掐死。

  耿某稱事後非常害怕,把屍體搬到車後備廂,又拿了女友的旅行包和幾件衣服。之後,耿某將車開到機井邊,將王某的屍體拋下,又在旁邊把王某的包和衣服燒了。

  給死者王某發過短信的鄭某作證稱,他和王某是中專同學,2002年他去當兵後,就與對方斷了聯係。2012年5月份,他加了王某的QQ號,二人還互留了電話號碼。此後他們談到交朋友、搞對象,王某也同意了,並稱等鄭某離婚的事情有結果了,就和他在一起。

  一審判處死緩

  法院認為,耿某因矛盾與被害人王某發生爭執,後耿某扼壓王某頸部,致對方機械性窒息死亡的事實,耿某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的主觀故意,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同時,在案證據不能證明被害人具有過錯,對于耿某所提的辯解,法院均不予採納。

  最終,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處耿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耿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親屬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經濟損失共計7.5萬元。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