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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官員表面不近女色 實則與十余女性有染

2016年02月04日 08:37:00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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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農家子弟,經過多年奮鬥,從基層幹部走到副市長、市政協副主席的高位,毛紹烈的前半生是個勵志故事。然而,從主人公35歲開始,這個故事開始轉型,最終成為廉政警示教育的範本……

  一萬元收得戰戰兢兢

  1996年10月,廣西梧州地區行政公署的一紙任命書改變了毛紹烈的人生,組織部門任命其為賀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毛紹烈,1961年生,15歲時到富川縣委辦當通訊員,1988年在富川縣古城鄉當鄉黨委副書記,這年他剛好27歲。1993年3月,32歲的毛紹烈成為副處級領導幹部,職務是梧州地委辦公室副主任。在老領導的言傳身教下,毛紹烈日漸成熟。組織上把他安排到人口最多、經濟總量最大、最具有潛力的縣級市賀州,也是為了進一步培養鍛鍊他。

  1996年10月,毛紹烈到任不久後的一天,工程老闆陳喜忠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們之前並無私交,陳喜忠此來完全是為公事。當時,毛紹烈還在擔任賀州市北環西路工程指揮部指揮長一職。作為該工程的施工負責人,陳喜忠在徵地拆遷過程中遇到困難,就來向毛紹烈反映。聽説道路兩邊的住戶因為各種原因拒絕拆遷,工程進展緩慢,毛紹烈帶著有關部門現場辦公,僅用一天時間,就把各種關係理順,滿足了拆遷戶的訴求。隨後,該項工程快速推進,一期工程提前半年完成任務。到了年底臨近春節時,陳喜忠再次來到毛紹烈的辦公室,説了很多感激的話,同時拿出一個裝有1萬元的紅包。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一個處級幹部的月工資也就400多元,一年的工資勉強能達到5000元。這1萬元,對毛紹烈來説無疑是筆鉅款。拿,還是不拿?他心裏猛烈地打起鼓來。

  這是每個貪官都會有的第一次。時間推到14年後,這種1萬元的禮金數目在毛紹烈眼中就跟一沓廢紙差不多。2010年11月的一天,賀州市豹森房地産公司老闆紀樸成來找毛紹烈商談“大事”。為了追回原賀縣政府欠自己的360萬元錢,紀樸成使出各種辦法,始終沒有結果。經過之前幾年的交往,在與毛紹烈的“合作關係”已經相對穩固後,紀樸成開始謀劃通過毛紹烈的力量追回這筆款項。紀樸成説:“如果追回來,我會報答你的。”這毫無內容的“報答”二字並不能滿足毛紹烈,他的開價是300萬元。兩人一番談判,最終以100萬元成交。

  開價300萬元索賄時,毛紹烈怕是早就忘了當年收受陳喜忠的1萬元後,內心産生的激烈思想鬥爭。經過了第一次,毛紹烈開始越來越享受權力帶來的物質刺激。從1997年開始,連續三年的中秋節,他都收到陳喜忠送的1萬元紅包。他小心翼翼地保管著這些錢,連家屬也不告訴。那幾年,除了陳喜忠和另一個老闆白路安,毛紹烈沒有收受過其他人的賄賂,他擔心“人多嘴雜”洩露機密。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