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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執法人員”多次敲詐滴滴司機

2016年01月30日 06:32: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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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張某在順義法院受審,他冒充執法人員三次敲詐滴滴司機。

  通過“滴滴軟體”約車,再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員,以處罰非法運營車輛為由敲詐司機。去年,物業員張某在兩日內,以同一手段騙取三名嘀嘀司機共計近3000元。

  昨天上午,張某被控招搖撞騙罪在順義法院受審。庭審現場,張某表示自己曾乘坐黑車,被繞路騙了錢,敲詐滴滴司機的原因是“報復”。

  事件:假執法敲詐滴滴司機

  網路租車的爭議讓張某鑽了空子。公訴機關指控稱,去年10月24日15時許,張某通過“滴滴軟體”乘坐張先生的汽車從呼家樓到順義,在後沙峪蘇活小區附近,冒充交通局工作人員,以要對非法運營車輛處罰為由,騙取對方430元。

  得逞後,張某在兩天內,繼續以同樣方式分別騙取滴滴司機宋先生、谷先生1900元、600元。

  敲詐期間,為了不被打擾,張某提前讓司機關了軟體。宋先生説,他從亞運村拉張某去順義,走了一半,張某接了個電話,稱滴滴專席告訴他司機繞路應終止訂單,於是兩人提前結賬關了軟體,後繼續行駛。

  谷先生在被張某要了600元後,堅持跟他要執法證件,張某不給,谷先生報警,張某被警方傳喚到案。

  司機:怕高額罰款願私了

  張某能夠得逞,也是因為這些司機心虛。滴滴司機張先生説,去年10月24日下午兩點多,他打開滴滴,接到叫車提醒,説從朝陽區的呼家樓到望京,便接單了。拉上乘客後,乘客接了個電話説改主意了,要去順義,兩人便上了機場高速。

  到了後沙峪蘇活小區後,這名乘客説:“咱們聊聊吧。是你給我們交通執法大隊打電話還是我打?”一問才知道是交通執法大隊負責“釣魚執法”的人員,張先生因拉滴滴不合法,要接受大約1萬到3萬的罰金。

  “我説別呀,咱們私了,他看見我的銀行卡,讓我去銀行取錢,我就把手裏的450元都給他了。”張先生説,眼見返回的高速費都沒有,就被退了20元。“我拉滴滴掙點錢,聽説交通執法大隊,害怕,就把錢給他了。”

  同樣的,第二天被騙的宋先生、谷先生也因為怕高額的罰款,把身上的錢都給了張某。

  庭審:建議判刑9個月至1年

  “我想報復滴滴司機,因為以前我打過一輛黑車,繞了很多路,被騙了錢。”昨日,法庭上,對於敲詐司機的原因,張某遲疑了一會,這樣説道。案發前他是物業員工的身份,與計程車行業無關。

  公訴機關認為,張某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應當以招搖撞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訴人認為,張某被傳喚到案後能如實交代罪行,係自首,應依法從輕處罰,鋻於其案發後積極退賠,建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至1年。

  該案未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