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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路人甲變成平民英雄 別讓“最美”變了味

時間:2012-06-12 08:17  來源:中央電視臺

  《新聞1+1》2012年6月11日完成臺本

  ——別讓“最美”變了味!

  (節目導視)

  附近街坊1:

  開始是托著腳,是一隻手托著。

  附近街坊2:

  當時很危險的,因為又沒有安全措施。

  解説:

  女童危急一刻,路人冒險相救。

  (聲音來源)被救女童外公:

  就是想找到他,然後答謝他。

  解説:

  廣州全城尋找“托舉哥”。

  周衝:

  別人會認為我是圖什麼才回去的。

  解説:

  當路人甲變成平民英雄,聚光燈下慰問團、慰問金、就業支援,還有為他特別啟動的“見義勇為”程式。

  周衝:

  慢慢還是去找自己的事情。

  解説:

  “最美”國人不斷出現,我們如何看待?

  參與施救者區先生:

  這是人的本能,不像你們媒體説的這麼高境界。

  解説:

  《新聞1+1》今日關注:別讓“最美”變了味!

  評論員 白岩松:

  你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中國人常説一句話,叫“潤物細無聲”,也就是説好事慢慢來,慢慢地去改變。但是也許是最近一些年來,人們對道德有一種巨大的焦慮感,因此只要出現了好人或者説好事,立即要全力以赴的去把它弄出特別大的動靜。這可能是一種進步,也是社會的一種需求,但是好事我們可不可以做的更好呢?我們可以不著急嗎?這裡會不會有一種政績或者攀比呢?今天我們帶著這一系列的問號共同來探討一下,只是為了讓好人和好事與我們相處的時候變得更好。事情從前兩天一個廣州的救人細節開始説起。

  (播放短片)

  解説:

  “黃衣哥找到了”這是昨天眾多媒體的標題。經過一週的苦苦搜尋,這個因為見義勇為不留名而被人們關注的青年終於被找到了。周衝,這個23歲的小夥子,上個月5月25日才從老家湖北孝感來廣州找工作,而工作還沒找到他,卻因為6月3日的一次義舉而引起了各界的關注。

  字幕提示:2012年6月9日新聞

  片中解説:

  這段視頻是6月3日上午11點多,廣州天河怡東苑的市民拍攝的。畫面中吊在陽臺護欄上的小孩名叫琪琪,今年剛4歲,她的頭被卡在了陽臺護欄中。從監護視頻可以看到,第一個人發現後,周圍很快趕來五六個鄰居,把胳膊做成手捧狀,準備隨時接住墜落的孩子。但是因為琪琪家裏沒人,鄰居們一時也無法進屋去救人,眼看孩子就要撐不住了,這時一名男子忽然就做出了讓所有人驚訝的動作,他從三樓的窗戶攀出爬到琪琪的正下放,一隻手抓住防盜窗,另一隻手臂高高舉起,托住了孩子懸空的小腳。

  鄰居:

  他的腿都軟了,站在那裏都發抖了,我們用皮帶捆住他的腿。

  解説:

  女童危急一刻,冒險上前救援的正是周衝,在女孩被救起後,他又悄悄的消失在人群中。此事經媒體報道,廣州市隨時展開了“黃衣哥”大搜索,而此事實也引起了天河區區領導的關注,不僅在第一時間要求宣傳部門發佈好人通緝令,而且特批街道、城管等部門動用視頻監控尋人。最後在6月9日,還是周衝的朋友給媒體爆料,才讓“黃衣哥”現身。

  周衝:

  我回來的時候,想去看一下那個小女孩。但是我覺得吧,好像我走了那麼長時間了,我再回來看,別人會認為我是圖什麼才回去的。我並不是圖什麼,我做這個事情只不過是舉手之勞。

  解説:

  舉手之勞、什麼也不圖的周衝,聚光燈下發生的一切顯然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就在媒體找到他的第二天上午,廣州市天河區的領導就趕到他的住所送上了“見義勇為”榮譽證書及四萬元獎金。同時被救小女孩及周衝所在的街道辦也分別給予了五千元的獎金。就在今天,廣州市“見義勇為”基金和廣東省“見義勇為”基金也分別對周衝進行了表彰,並給予了共計四萬元的資金獎勵。一夜之間,這個湖北小夥子周衝就從一個默默無聞找工作的打工仔,成為備受稱讚的見義勇為英雄,而周衝似乎還沒有適應這樣的轉變。

  (電話採訪)

  《南方都市報》記者 謝亮輝:

  周衝這個人是比較靦腆的一個男孩子。跟領導交流的時候還是比較緊張的,反正看著表情,滿臉憋得通紅的那種,汗也流得特別多,不停地擦汗。

  解説:

  現在的周衝不但要接受各種表彰,還要應對全國各地的媒體,述説著已經反覆述説了很多遍的事情的經過。

  謝亮輝:

  反正不停有媒體跟他聯繫,説希望能再了解這個事情,再讓他回憶一下當時的情景,要參加各種不同的活動。他跟我説,他還是想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儘快平靜下來,不希望受到太多的打擾了。

  白岩松:

  看到這兒,我們先不急著感動,也先不急著去探討一些問題。我們先提醒一下,甚至説這種提醒裏帶著一些憤怒,為什麼呢?為什麼會出現這樣一個事件?為什麼一個不到3歲的孩子,我要糾正一下,這個孩子其實是不到3歲,我們剛才再次確認了一下。一個不到3歲的孩子自己在家裏呢?她的監護人在當時,我不説具體是她的誰了。她的監護人要出去買糖,可能要出去十幾分鐘的時間,然後就把她託付給另外的一個孩子,結果另外的一個孩子也跑了,屋裏這個不到3歲的小女孩就很生氣把門關掉了。等於一個不到3歲的孩子在高樓這樣一個家裏頭,沒有任何人監護。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行為是不是涉及到法律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的規定,第十條,“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顯然在這個後來讓人感動的事件當中,先是出現了這種違法違規的這種行為,其實去年被我們熱議的小悅悅的事件,我們注意力也沒有放在這兒,其實也存在著面對未成年人的時候,監護人如何行使更好的職責?我們可不希望很多感動是因為讓我們憤怒的或者説我們讓不能理解的,讓我們不能接受的行為所帶來的。好了,這個問題算作一個提醒,提醒天下所有的當你家裏擁有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們。

  接下來我們要回到這個故事的細節當中。周衝當時和很多人其實一起想辦法救這個孩子,後來當這個孩子救下來的時候,他就悄悄地走了。也曾經想過,要不我再回去看一下到底這家人什麼樣,但是他決定還是走。他為什麼走呢?聽聽他接受採訪時候他內心的想法。

  (播放同期)

  周衝:

  我回來的時候,想去看一下那個小女孩。但是我覺得吧,好像我走了那麼長時間了我再回去看,別人會認為我是圖什麼才回去的,所以當時我就因為有點怕麻煩,怕她爸媽感謝我,肯定會請我吃下飯,所以我當時就沒想,我並不是圖什麼,我做這個事情只不過是舉手之勞。沒想會救一個小女子會影響那麼大,就想著還是過自己的生活,慢慢還去找自己的事情,就這樣想的。

  白岩松:

  後來記者去採訪他的父母的時候,他的父母也非常非常驚訝,就這樣一件應該做的甚至不複雜的事情,為什麼如此興師動眾呢?對於周衝來説,當時也覺得就是舉手之勞嘛,他這個詞用的特別好,但是要再次地向他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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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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