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當時最流行的要數“三轉一響”——自行車、手錶、縫紉機、收音機,這四大件共花了600元錢左右。黃女士娘家用公婆家送的實木材料,做了床、三門大衣櫃、桌子、箱子等一套傢具,另外還有八九床被子,這就是所有的嫁粧。
結婚當天,黃女士穿著新衣服,戴著手表,坐著北京吉普車就出嫁了,“這在當時已是非常體面了。”
公婆家條件不錯,宴請了30多桌親朋好友。與如今給份子錢不同,那時的親朋好友大多送毛巾、茶具、鏡子、水壺等比較實用的禮品,“至今,有的毛巾還沒有用完呢。”黃女士笑道。
【上世紀90年代】
“三金”少了一條項鍊
白先生28歲(1995年)的時候,在自己蝸居的二十多平方米的租房裏,與相戀3年的同事結了婚,直到現在一直恩愛。現在他們擁有了大房子,擁有了自己曾嚮往的幸福。
結婚前新買的床、大立櫃、矮櫃、沙發、21英寸的彩電,將他租來的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擺得滿滿噹噹。不太寬的陽臺也被當做廚房,充分利用了起來。他説,還好妻子沒有太高的要求,與他在租房裏住了四五年後,又住進了單位的臨時過渡房,直到最後才有了自己的大房子,她毫無怨言。
白先生回憶結婚前第一次去見女方父母,他帶去了6000元的彩禮。當時結婚流行“三金”,但是白先生只給未婚妻買了“二金”——戒指、耳環,項鍊是未婚妻的嫁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