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東與宋平從小訂了娃娃親,他18歲那年,倆人見了第一次面,直到三年後結婚,其間幾乎沒再見面。從訂婚到結婚,雙方家庭沒有置辦彩禮。
結婚的那天,宋平穿的衣服是自己置辦的、六毛錢一尺的格子呢新衣。李向東回憶説,他那天步行八里地去女方家,接過新娘子後,又趕在天亮前步行回到自己家裏。
李向東説,他那時剛參加工作不久,結婚時將自己攢的40元積蓄給了父親。他們找了熟人,買了五斤豬肉,在老家請了三桌客人,算是宴席。“那時候錢值錢,親朋最多給三元的份子錢,算是大禮,也有人合夥湊份子,給一元五角的。”李向東大笑道。
結婚後,他們的傢具也很少,加上新置辦的,只有幾個箱子、櫃子,幾床被褥,以及幾件日常生活用品而已。
結婚費用不超過百元,而如今他們已經一起走過了42年。
【上世紀80年代初】
“三轉一響”花了600元錢
“老公家和我家是世交,我們的結合也屬於父母之命吧。”今年54歲的黃女士是1980年結婚的,當時不流行要彩禮錢。黃女士回憶説,訂婚時,婆婆家送來的六尺布、幾個筆電、幾支筆就算是彩禮了。
那時候是改革開放之初,成品衣開始流行,十幾塊錢一件。公婆家給黃女士一下買了六件,讓她喜出望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