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前段時間熱播電視劇《北京愛情故事》中,金錢與愛情的較量讓不少人糾結不已,他們不禁追問,現在這個時代,到底是愛情更重要,還是物質更重要?東方今報記者在洛陽市隨機採訪了一些市民,涵蓋上世紀60年代以來的幾代人,聽他們講述自己的結婚時代。
【上世紀60年代】
三個銀元打了倆鐲子
劉先生的婚姻由父母包辦,13歲就訂了婚。1963年,年僅16歲的劉先生便已結婚了。他回憶説,那時候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後,男女雙方不能見面的。不過,劉先生家裏在當時也算殷實之戶,所以訂婚後他還是偷著去看了幾次未來的“新娘”。
新娘戴著用新郎家給的三個銀元打的兩個鐲子坐著牛車就嫁過來了,一身藍洋布的新衣裳也算當時的時尚了。嫁粧有兩床被子、兩身衣服,加上劉家自備的新床、被褥、板箱、大立櫃等,這就成了新房。劉家比較富裕,給了新娘家30多塊錢彩禮。結婚後,新人們與父母住在一起,相安無事。
根據習俗,當時喜宴請了男方親朋十幾桌,花了100元左右。劉先生説,那時候物價比較便宜,豬肉才幾毛錢一斤,這個花銷也是個天文數字。
【上世紀70年代】
40元積蓄辦了場喜宴
63歲的李向東老家在伊川,退休後住在洛陽市裏,閒暇的時候,他會帶著老伴兒宋平去洛浦公園溜達溜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