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亞龍的律師向記者講述庭審過程。
截至昨天21時30分,長達12個半小時的謝亞龍案一審終于結束,控方指控其12項罪名,共受賄172.78萬元人民幣。最終,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更為引人關注的是,謝亞龍對于其被指控的大多數罪名當庭翻供,並詳述了自己被刑訊逼供的過程。辯方律師稱,謝亞龍對于罪名只承認了不到三分之一。
控方:受賄超170萬
根據控方的公訴書,謝亞龍一共被指控12項受賄罪名,共受賄172.78萬元人民幣。除了之前已經披露的案情之外,最為引人注目的行賄人是前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朱廣滬,後者曾在2007年亞洲杯前送給謝亞龍5萬元人民幣。上海申花老板朱駿也牽涉其中,給了謝亞龍2萬元的消費卡。此外,被牽涉其中的還有前國家隊助理教練王寶山、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青島英派斯體育器材公司的工作人員、耐克公司的工作人員。另外,被牽涉到的俱樂部還有江蘇舜天、長春亞泰、山東魯能、原廣州醫藥等。
辯方:審判長較客觀
據律師介紹,謝亞龍對于絕大部分的罪行當庭翻供。對于其在警方調查時如實供認罪行的原因,據律師介紹,謝亞龍當庭表示,這是為了要活下去,和家人說清真相,讓兒子知道自己是什麼人。據律師稱,謝亞龍在庭上詳述了自己被刑訊逼供的過程,包括時間、地點、參與人員都能一一說清,其中包括被毆打、電擊,以及冬天脫掉衣服被潑冷水等等。另據旁聽人員介紹,在謝亞龍當庭翻供之後,檢方宣布取消起訴書中謝亞龍自首情節的認定。
律師表示,自己向法庭提出了非法獲得證據排除,但法庭沒有理會。律師提出兩大質疑:1、為何提供了如此詳盡的刑訊逼供時間、地點、人物,法庭都不予考慮,不做重新調查取證,不接受調監控,非要把庭審環節進行完,並當庭落槌,擇日宣判;2、為何律師提請出庭的24名證人審判現場無一到場。按照最高檢要求,審訊犯罪嫌疑人應全程記錄或錄影。如果被告人在法庭上自稱遭到刑訊逼供,偵查機關應將這些錄影和審訊記錄拿出來接受法庭調查。律師當庭多次提出異議,並提出申請對謝亞龍鑒定傷情。相關法律專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在這樣的大案中出現這種情況很有意義,表明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日益深入人心,對司法的影響越來越大。同時,律師也表示,審判長還是客觀的,他給了謝亞龍充分的說話時間和機會。
旁聽:辯護言辭不暢
對于謝亞龍的當庭翻供,律師回憶稱,謝的態度是,他認為案情並非屬實的話,他寧可接受涉案10萬的重判,也絕不能接受涉案100萬以上的輕判。另據庭審旁聽人員介紹:“謝亞龍案一審時間最長,每一個書證律師都說是假證、假的;謝亞龍對每個書證都要仔細地看,耗時挺長而法庭對他也寬容,讓他看完之後發表意見。他對絕大多數證人證言都稱有假;一位辯護人言辭不暢,多次長時間停頓;庭上辯論後一位辯護人沒有稿子,多重復。”據律師稱,謝亞龍到庭審的最後階段嗓音已經嘶啞。他在最終陳述中一度十分激動,並說:“這個案子不能這樣假下去。”
另據謝亞龍的辯護律師介紹,由于謝亞龍的身體非常虛弱,幾乎說不出話來,律師多次請求能否擇日再審,但是法庭拒絕了律師的請求,庭審直到21點30分左右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