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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長治公務員考錄弊案起訴書還原事件過程

時間:2012-02-27 08:41  來源:中國青年報

  日前,山西省長治市郊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治郊區法院”)收到了一份編號為“郊檢刑訴(2012)31號”的起訴書。

  這份5頁紙的起訴書所記載的內容,與去年夏天發生在長治市的公務員考錄弊案息息相關。自2011年11月9日起,《中國青年報》刊發系列報道,報道了長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參加山西省行政機關2011年錄用公務員考試中,獲得筆試第一、面試第一、總分第一,卻遭遇“被貧血”的離奇經歷。

  報道後有關方面成立的調查組發現,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長治市人社局”)、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以下簡稱“和平醫院”)有關人員和遞補考生家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而在調查期間,又發生了已被和平醫院院方封存的該院體檢中心血液檢測設備遭到人為破壞,體檢數據被人為刪除的事件。

  2012年1月16日,山西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了長治市公務員考錄違規事件的調查進展——共有10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月17日,長治公務員考錄弊案的首批5名責任人被提起公訴,他們是:長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長趙波、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原科長吉新瑞、遞補宋江明參加體檢的考生賈美玉的父親賈志紅、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主任韓玉梅和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原檢驗師楊文芳。

  起訴書還原宋江明“被貧血”過程

  上述起訴書還原了宋江明在去年參加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遭遇“被貧血”的基本事實。

  2011年8月11日,宋江明和其他被通知參加體檢的考生一起參加了由長治市人社局組織的、在和平醫院進行的體檢。

  在這次體檢中,宋江明的血常規檢驗項目中的血紅蛋白的測定值“異常偏低”——“70g/L”的測定值與“110-160g/L”參考值有較大差距,同時也低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90g/L(男性)”的相關標準。

  宋江明的這次體檢被當時的主檢醫師祁露霞判定為“不合格”。

  “8月15日,韓玉梅(時任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編者注,下同)將體檢結果告知吉新瑞(時任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科長),吉新瑞將需復檢的考生情況向趙波(時任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彙報。趙波在得知宋江明需復檢後,便通過他人告知賈志紅(時任長治市長治縣蔭城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其女兒賈美玉有可能遞補。”起訴書寫道。

  在此前的筆試、面試等環節過後,報考“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職位的前三名分別是宋江明、賈美玉和王菲菲。

  但隨後的體檢和復檢中,宋江明均遭遇了“被貧血”——其體檢結果遭到了人為篡改。

  2011年8月17日,第一次體檢不合格的宋江明參加了復檢,“其血常規檢驗指標全部正常,韓玉梅在宋江明的體檢報告上簽署‘合格’。”起訴書寫道。

  2011年11月14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韓玉梅表示自己沒有動機作假。“我沒有任何的東西,想咬人家這個孩子下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東西。再一個,我要有這個動機的話,我原來在血液科就當過護士長,對這個化驗單我基本上也了解一點點,我也不會那麼不嚴謹。對不對?(這個化驗單)漏洞百齣。”韓玉梅説。

  但後來,韓玉梅改動了宋江明的體檢數據。

  “當日(指2011年8月17日——記者注)下午,趙波和吉新瑞到和平醫院了解復檢結果,韓玉梅認為宋江明兩次體檢結果數據差距較大,便要求被告人楊文芳改動兩次化驗單數據,將初檢中部分化驗數據提高,將復檢化驗指標中的血紅蛋白從正常值改為88g/L,並將改動後的化驗單交給趙、吉二人。”起訴書寫道。

  起訴書還載明:“因趙波堅持宋江明血紅蛋白不達90g/L屬不合格,韓玉梅將體檢結論改為‘不合格’。”

  然而,這份復檢的報告上並沒有主檢醫師的簽字。在去年的申訴過程中,宋江明在長治市人社局查看相關報告時,心裏就有疑問——為什麼復檢報告上沒有主檢醫師的簽字呢?

  在復檢結束後,宋江明曾接到韓玉梅的電話。韓玉梅提醒他:“考公務員挺不容易的,別因為體檢的原因被刷下來。你趕緊去找找領導吧,看看能不能送個禮什麼的。”

  但當天下午,宋江明多次聯繫趙波,均未得到回復。

  當日18時許,趙波給宋江明回電,告知其體檢不合格的原因係血紅蛋白測定值未達到標準。

  “2011年8月18日,吉新瑞向趙波遞交賈美玉遞補體檢報告,並經趙波等領導簽批同意……2011年8月19日,長治市人社局安排賈美玉體檢,賈美玉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環節。”起訴書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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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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