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母親説:“醫生説我太瘦,不能多獻血,但是為了孩子,搭上命我也心甘情願!”
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董秀娟説,醫學上規定獻血小板的時間至少間隔1個月,血小板對於血液科醫生來説,是救治患者生命的有力武器。在搶救病人時,1個治療單位的血小板等同於一個生命。
“我們很欽佩這個母親,從她身上,我們看到了母親的無私和偉大!”(記者 邢進 通訊員 陳錦屏/文 記者 白韜/圖)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