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上神壇的感動 反讓人望而卻步
近來又一個關於誠信的故事被媒體廣為傳頌。6年前,在四川瀘州一家公司工作的父親卷走單位6萬元公款潛逃,15歲的女兒黃冬梅承諾:“爸爸欠的錢,我長大後一定還。”其實從法律上講,作為未成年人的女兒並無“父債子還”的義務,可為了履行還錢的承諾,她輟學南下打工4年,省吃儉用攢足錢後兌現了自己的諾言。公司連稱意外,感動中願意為替父還債的女孩提供工作。(綜合近日媒體報道)
在這個誠信失范、信任滑坡的時代,這樣“為了兌現承諾而輟學打工”的誠信佳話,自然能激起公眾對誠信的討論。以“信義兄弟”孫東林、孫水林為原型的電影《信義兄弟》,上個月已經上映。同這位“誠信女孩”一樣,“信義兄弟”的誠信故事也曾感動中國:兄弟倆生死接力,堅守20年不欠薪的承諾,為了給民工送工錢,一家5口命殞高速公路。
無論是“誠信女孩”,還是“信義兄弟”,作為誠信道德的楷模,他們的故事都非常感人,讓人流淚,甚至在觸動我們的神經的同時震撼我們的靈魂——可一個常常令人尷尬的現實是,這些故事所留下的剩餘價值,也只有感動了。人們停留于淺層道德讚美和精神感動,可感動之後,似乎什麼也沒有留下。熱點過後,街市依舊。我們習慣寄望于樹立這些道德楷模來傳播道德價值,可這樣的道德示範和誠信楷模,很多時候並未改變社會的誠信危機,誠信品質並未得到傳遞。
有必要反省這種傳統的典型宣傳模式,捧上神壇的感動,有時反而讓人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