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都是肉長的,誰碰到這種事都會去幫忙,哪怕是猶豫一下。再者,我們都有老的一天,等你老了真摔了一跤,也希望有人管,也會有人管的。不然社會成什麼樣子了。——許雲鶴
許雲鶴,男,天津單車苑實體店負責人。
2009年10月21日,許雲鶴駕車行駛時,看見老人王秀芝跨越路中心護欄後倒地受傷。許雲鶴稱他當時下車扶起王老太,而王則稱自己被許撞倒。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決,許雲鶴被判承擔40%的民事責任,賠償王老太108606.34元。許雲鶴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1年8月22日,此案二審。法院當天宣佈將擇日開庭進行雙方舉證,當庭沒有宣佈案件終審時間。
“許雲鶴案”與2007年南京“彭宇案”類似,被網友稱為“天津版彭宇案”。
同樣是無法還原的事發現場和過程,同樣是因為一篇帖子引起了網路討論,甚至同樣是被判承擔40%的責任,“天津許雲鶴案”因為與“南京彭宇案”驚人相似,被稱為“天津版彭宇案”,引發公眾強烈關注和巨大爭議。
“許雲鶴案”前後,在江蘇如皋、湖北武漢以及海南等地,頻頻發生類似事件。10月13日,廣東佛山發生了讓全世界心碎的“小悅悅事件”。公眾把這些事件作為一個整體來思考、批判,最終引發了有關社會公德的大討論。
10月26日,許雲鶴接受本報記者專訪,談他眼中的“彭宇案”“小悅悅事件”,以及當下的社會道德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