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黑車司機載客自稱是“學雷鋒” 被揭穿後百般抵賴

時間:2011-10-09 12:47  來源:西部網

  開“黑車”載客賺錢,司機竟然稱自己是老師在學雷鋒。既然是學雷鋒為啥要收費?司機有自己的“道理”:經濟社會收點錢是應該的……

  黑車司機露餡後耍賴

  昨日,西安火車站廣場管委會計程車管理辦稽查大隊負責人張喆向記者介紹,7日中午,有群眾反映在火車站西七路有私家車攬客,他們便以乘客的身份在該路段進行暗訪。下午3時左右,一個挂著渭南車牌的綠色富康車(下線計程車)開到暗訪的執法人員身旁,詢問目的地。隨後,執法人員亮明身份,對該車進行了查扣,司機下車後百般抵賴,一會兒説執法人員“釣魚”,一會兒又污衊執法人員搶他的車,車上有一萬元錢等。執法人員對該車輛進行了強制性暫扣。

  黑車司機自稱是教師

  火車站尚德門外一輛金色夏利轎車停車下客,在此執勤的執法人員向下車的男子問:“坐過來多少錢”?乘客稱15元。此時,執法人員對該車進行了查扣,司機自稱是一名人民教師,載客是為了學雷鋒,因為他看到乘客在路邊等車很可憐。“既然學雷峰就應該是無私奉獻,怎麼會收取費用?”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該司機説:“經濟社會收點錢也是應該的。”執法人員將乘客的錄影和照片讓司機進行了指認,司機對此予以認可,但不承認自己非法營運,目前執法人員對車輛進行了暫扣。

  張喆説,對以上涉嫌非法營運的司機,即使當事人不承認也將按“零口供”對當事人進行處理(因為有兩名執法人員確認,以及乘客的證言、現場錄影等證據,就可依法對黑車司機進行處理)。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向社會公佈非法營運的車牌號碼,並給予黑車司機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姬娜實習生熊惠玲高振華)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

分享到: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