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稱,據北京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在繳稅範圍內,需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後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扣除。除月餅外,單位所發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繳稅,如果有公司違規沒有繳稅,若有人舉報,會進行相應處罰。
不少網民指出,儘管對福利性收入徵稅具有強制性,月餅稅看似一個“假問題”,但並不等於稅務部門可以不顧民意來徵收,如果真的對月餅收稅了,那就真是個問題了。國家在徵稅時其實應為某些財富轉移“網開一面”,諸如月餅之類主要在於提供人們享受親情交融、豐富人際交往的物品,就應該留出空間。也有網民認為,公司給員工發放月餅等福利,已經包含消費稅、增值稅等稅費,再把它算入工資扣稅,不免有重復徵稅的嫌疑。
“月餅稅”讓月餅變了味
有網民指出,月餅這類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單位對員工的關懷,當稅收出現於此時,讓這種關懷變了味道。也有網民認為,很多月餅在包裝上“華而不實”,“高價位”基點繳稅讓人情何以堪。署名“畢舸”的部落格指出,就像前兩天有關婚前房屋産權加名徵稅一樣,月餅稅依然讓民眾産生明顯的不滿情緒。單位發放月餅等普通消費品,不應像住房等高額福利一樣,一律徵個稅,而應該在一定數額之內,均可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