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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撿錢上交遭警察拒收 網友:傳統美德被拒掉

時間:2011-08-11 11:03  來源:文匯報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裏邊……”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歌告訴我們的常識,如今卻受到了挑戰。近日,陜西一中學生將拾得的5元錢交給警察後,卻因警察叔叔不知如何處理而被退回。在路上拾得財物,究竟應該交給誰?

  拾財上交警察當不當收?

  據當地一媒體報道,陜西一中學生小楊拾得5元錢後決定交給警察,然而警察與同事商量後,因不知如何處理而將錢退回。這讓小楊很困惑。她從小所受的教育就是把拾得財物交給警察,她和同學也都認為這樣做很光榮。“以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情,我該怎麼辦?”

  對此,網友“楊武陵”評論:“中國社會的傳統美德就是這樣慢慢被拒絕掉了!”亦有不少網友支援民警的做法:就算警察收了,他還得四處奔波去找失主,就算最後找到了,所耗費的財力物力,也遠多於5元,這不勞民傷財嗎?網友“孤獨黑天鵝”則從專業分析:“依照民法通則,有關部門應該發招領公告,期限屆滿無人認領,收歸國有。警察應該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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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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