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稱已向警方報案,銀行表示可能是事主糊塗不記得放于何處了
值錢或有紀念意義的東西放哪好?大家第一時間可能會想到戒備森嚴的銀行裏面的保管箱。這個答案是錯是對,現在譚女士弄不明白。
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家住越秀區環市東路的譚女士卻驚訝地發現,自己存放在光大銀行廣州分行保管箱中價值3萬餘元共9件金玉首飾竟不翼而飛。譚女士稱自己報案已近四個月,但失蹤財物仍無音訊。光大銀行則表示,或許是譚女士年紀較大、記憶力不好的關係,將這些財物放到別處而遺忘所致。
事主反映
1.發現問題已立即報告
今年近60歲的譚女士稱,2009年8月,她在光大銀行廣州分行租用了一個保管箱,用於存放重要證件、證券憑證、金銀紀念幣、名錶和首飾等貴重物品。“我是他們(光大銀行)的老顧客,對他們比較信任。”譚女士説,要打開保管箱,要憑她的鑰匙和指紋以及銀行保管專員的鑰匙才行。
今年3月5日,譚女士來到銀行存放物品時發現,保管箱中的財物少了一些。據譚女士清點,不見的總共有兩條手鍊、兩條項鍊和五枚黃金鑲嵌的玉石,總價值3萬多元。“我當時整個人就蒙了,懷疑是被人偷走了。”譚女士説,其中不見的一條項鍊和一塊玉石是她去世丈夫留給孫子的遺物。
發現財物丟失的譚女士當即向銀行值班管理員報告。“管理員叫我不用急,仔細好好想想,是不是拿回家裏忘記了。”譚女士説,管理員還表示,如果物品真的丟失了,可以調取監控錄影查看。
2.翻箱倒櫃家中找不著
由於當時譚女士家裏有許多瑣事需要處理,再加上對光大銀行的信任,譚女士沒有深究便回到家中,一邊翻箱倒櫃試圖尋找丟失的物品,一邊等待銀行的答覆。一個月後,苦等回復不得的譚女士向警方報警,但至今警方還未有調查結果反饋。
譚女士還表示,這個保管箱是與女兒合開的,女兒也可單身一人開啟保管箱,但女兒在事後否認從保管箱中取走過上述物品。“我想也不太可能找回那些丟失的東西,我就是想討個説法。”譚女士認為,東西是在銀行丟的,銀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銀行回應
1.放啥東西銀行不過問
昨日上午,譚女士又來到位於天河區天河北路的光大銀行廣州分行,希望能得到一個明確的説法。光大銀行工作人員回應稱,正值週末領導不在,需要等到星期一再談。
隨後,記者從光大銀行廣州分行了解到,根據銀行保管箱業務有關規定,用戶租用保險櫃後,裏面存放什麼東西,存放多少,銀行都不會過問,也無權查看,銀行僅保留客戶進出的記錄。為了保障用戶隱私需要,銀行監控錄影只拍攝用戶使用保管箱的大概區域,並不會拍攝用戶在存取什麼物品。
“譚女士報警後,我們將保存的錄影資料都提供給警方查看,當時銀行保衛主管也看了,沒有發現異常情況。”該行一名相關負責人説,警方查看過譚女士租用的保管箱,並沒有發現明顯的撬動痕跡。
2.若有證據銀行將擔責
這名負責人還表示,最初譚女士報失的物品只有一塊其丈夫留下的玉石,並沒有表示不見了其他物品。“據了解,譚女士還存放了很多貴重物品,如果真的有小偷,不可能只偷3萬塊的東西。”該負責人説,銀行工作人員在與譚女士交流時感覺她精神恍惚,擔心譚女士上了年紀記憶力不好,加上丈夫去世的悲痛心情,將這些所稱的“被盜”物品放到別處後,一時遺忘而引起恐慌。
目前,光大銀行方面表示,將進一步與譚女士做好溝通,但如果有直接證據表明,譚女士的物品是在銀行保管箱內被盜,銀行將承擔在法律上應該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