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還需溝通
幾年來,孫先生也蒐集了很多資料和案例,也找了律師。“實在不行,只好打官司。”孫先生説,他並非不能溝通,“只要有個好的解決辦法,我也願意協商,但是開發商一直沒有拿出個合理解決辦法”。
劉女士則表示,幾年來,開發商也跟孫先生進行了多次協商,但未達成一致。她説,開發商曾在2單元樓下的電梯上採取過多種措施,包括隔斷震源、隔音、降噪,“我們還在那部電梯上加裝了自動駐停裝置,每天晚上11時到第二天上午7時電梯停用,已經做出了讓步”。但孫先生不同意在4單元電梯加裝自行駐停裝置。“我們隨後會委託物管進行溝通,也希望業主能跟我們進一步協商”。(南國早報 記者 徐冰 實習生 曾海童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