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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見義勇為被捅傷 因無證據難申請社會公益金

時間:2011-04-08 12:54   來源:華西都市報

邱付軍找到事發火鍋店,希望有人站出來給自己作證

  當事人想申請社會公益金,但警方稱因無證據,不能為其出具“見義勇為”證明

  ●他説:女孩遇到小偷,我提醒幫她要回錢包,遭報復捅傷

  ●她説:天黑沒看清楚誰幫我,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火鍋店服務員説:當時都在裏面配菜,沒看到小偷

  ●民警説:因無證據,不能對其是否見義勇為作出判斷

  3月20日淩晨,在成都金牛區為民路,26歲的邱付軍被捅傷。

  被刺傷前約半小時,邱説他曾協助一女孩,從歹徒手中搶回了被偷錢包。

  他希望能得到“見義勇為”的證明,以領取社會公益金。出院後,他開始四方蒐集證據,卻發現這條路並不容易。

  尷尬

  做了好事反而像“賊”

  前日下午3點,在金牛區沙灣路,華西都市報記者見到了邱付軍。

  他被捅傷的頸部還包著紗布,無法轉動。“我現在每天都呆在家裏,不敢輕易出門,生怕再次遭到報復。”他低聲説,如今走在街上,眼睛會不自覺地到處看。本來做了好事,反而感覺自己像賊。

  出事的地點,離他租的房子不遠。因擔心家人安全,出院後他就搬家了。

  他回到事發前的火鍋店找“人證”,但很多人的回答是“沒看清怎麼回事”。

  他幫助過的女孩,常不接電話,只偶爾發條短信,不願過多談及當時的事。

  他不願把傷情告訴太多的人,因為很多親戚、熟人對他做的好事不理解,反而勸他“以後少管點閒事!”

  自述

  我出面協助女孩搶回錢包

  3月19日晚上到20日淩晨,究竟發生了什麼?以下是邱付軍的自述:

  那天晚上11點過,我和老婆帶著侄兒到為民路的一家牛雜火鍋店吃飯。剛吃一會兒,一個男子走進來,在店裏晃了起碼10分鐘,始終不坐下。

  在我右前方,兩個女孩子正在調佐料,其中一個女孩的包放在板凳上。那個男子站在板凳旁邊,把衣服牽開,看上去是在衣服裏掏東西。但我看到他把手往下伸進了板凳上的包包裏,然後迅速走出了火鍋店。

  在我前方還坐了一桌人。其中一男子對那女孩説,“他偷了你的東西”。我也對她説,“你的東西可能掉了。”

  她馬上跑出去,我也跟著她跑出去。到了對面一條很黑的巷子,她抓住那小偷,兩人發生了爭執。本來小偷的手已放進包裏準備摸刀,但看到我跟過去站在女孩身後,就沒有動作。

  女孩看到他把錢包夾在腋下,就一把搶過來。小偷一直瞪著我,指著我説,“小心點,以後不要多管閒事!”

  回到火鍋店,女孩清點了錢包,發現錢都在。

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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