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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善款防“走漏”:中國公益事業需要企業問責

2011年06月03日 22:05:3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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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捐贈100元,受益者能拿到100元嗎?

  全額送達,這是理想狀態。現實中,社會善款到達需要援助者的手中,需要慈善組織做大量的工作,項目運作與管理都需要成本。因而,法律規定,管理費用可從善款中提取,但比例不得超過10%。

  日前,有位叫曹德旺的著名捐贈者提出了一個更苛刻的比例:3%。一場爭論隨即展開……

  3%的上限苛刻了嗎?

  福耀集團董事長曹德旺,拿出2億元到西南五省區市扶貧。他與作為項目執行方的中國扶貧基金會立了一個規矩:管理費用只能提取3%。這是個相當苛刻的數字。日前,項目執行情況反饋傳來:3%管理費也能完成項目。經第三方機構評估,半年間,西南五省區市92150戶受災農戶每戶足額收到2000元的資助善款。  

  能完成,不意味著沒爭議。在項目總結會上,圍繞3%這個限定,一場辯論展開。

  正方是中國人民大學非營利組織研究所所長康曉光。他在評估項目時指出,3%的管理費界定過於嚴格。  

  他認為,鋻於目前公益組織的執行力偏弱,若這樣的指標被效倣,反而不利於公益組織的能力建設,不利於吸引人才加入公益領域。

  反方自然是曹德旺。他更希望盡可能減少善款的“走漏”,盡可能地讓錢都用到被援助者身上。他説,“我計算過,這個費用大概可以運作項目。我就是要這麼要求,我出3%的管理費,你有本事來拿嗎?有本事就拿,沒本事就不拿嘛。”  

  而在執行方中國扶貧基金會副會長何道峰看來,一個是站在公益力量壯大的立場上,一個是站在善款使用效率的立場上,本質沒有矛盾。“企業家算他的賬,基金會也要算賬。”他説,由於扶貧基金會自己做項目花費基本在4%左右,所以才有底氣接項目。“但是我願意收10%。10%和4%之間省下來的錢可以壯大基金會的力量啊。”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