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建言
山東德義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東:
迴圈用墓應明確
“比如青島墓地管理費到期,企業莫衷一是,管理部門也不知道如何來收費,問題的源頭就是現行的法規沒有就此做出明確説明。”李建東説,現行的管理辦法是1999年修訂後出臺的法規,至今已經10餘年,從這一點來説,相關的法規條款需要再次審視。
另外,李建東律師認為,20年的管理費週期暗含墓穴迴圈利用問題,但是沒有明確説明,市民未必知曉。“從傳統文化看,墓穴自然不能強制迴圈利用,目前也不亟需。但是作為一種提高資源利用率的方式,政府也應該通過某種方式向社會傳達這種理念。”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何兵:
墓地應統一規劃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院院長何兵認為,購買者買到的墓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産權,因此,待使用期限到期後,如果想繼續保留墓穴,就應該向管理者繳納一定的費用,用以墓地的正常維護。
“但物價部門要對這部分費用徵收進行評估和核準,不能讓墓地管理者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另外,對於私自開發墓地非法售賣的現象,何兵表示,政府部門應對墓地進行統一規劃,合理開發荒山,並對墓地進行綠化。墓地資源能充分滿足市民的剛性需求,就不存在非法炒墓的問題了。(記者 張雯雯 曹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