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樓盤銷售價格“一月一價”甚至“一日一價”或將成為歷史。昨天,國家發改委正式對外發佈《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從今年5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將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
近年來,中國房地産市場亂象叢生,銷售中標價混亂、資訊不透明、價格欺詐等問題頻頻發生,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定旨在規範房地産市場秩序,增加市場透明度,減少開發商隨意漲價的行為,從而保障購房者權益。
房屋建築面積單價應標示
規定要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按照建築面積或者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築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築面積單價。
商品房銷售價格明碼標價對外後,可以自行降價,打折銷售,但漲價必須重新申報備案。
同時,無論是房地産開發企業和仲介服務機構銷售的新建商品房,還是仲介服務機構銷售的二手房,都應當實行明碼標價,公開標示商品房價格、相關收費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
售樓處醒目位置得放價目表
規定稱,商品房經營者應當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有條件的可同時採取電子資訊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標示的內容既包括開發企業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等資訊,也包括樓盤的建築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還有當期銷售的房源情況和每套商品房的銷售狀態、房號、樓層、戶型、層高、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
分析人士指出,規定中對商品房“一套一標價”的要求進一步規範了開發商盲目加價的行為,避免部分開發商利用“均價”、“起價”等數據吸引客戶,製造樓盤熱銷的假像。
已售房標價須為實際成交價
規定提出,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産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對已銷售的房源,商品房經營者應當予以明確標示。如果同時標示價格的,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
此前,不少城市已出臺了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相關規定,不過收效甚微。有分析人士指出,主要是企業違規成本過低所致。商品房銷售不明碼標價的,罰款的最高限額為5000元。對於價格欺詐行為,最高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罰款上限是50萬元。不足以對開發商形成威懾。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明碼標價不規範,或利用標價進行商品房銷售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國家發改委將依法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馬上就訪
購房人:仲介收費細目最該明碼標價
北京自去年二季度開始執行“一房一價”制度:每套住宅的價格由開發商申請預售許可時填報,預售許可批准後,每套住房的價格就對外公示,並且購房網上簽約時的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否則無法完成簽約。
為了規避監管,申報時故意報高售價,以“給捂盤期間房價上漲預留空間”或“打折前先漲價、虛標優惠幅度”便成了很多開發商的慣用伎倆,也因此引起了購房人的不滿。
為此,市住建委依據一房一價加強對成交價格的監測,對開發商申報房價虛高且不屬於正常打折優惠幅度內售房的,已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查處。
一些二手房仲介在公示收費標準時也有門道:購房人支付了仲介服務佣金,還得再多掏一份“代書費”。仲介佣金比例表面上宣稱已按規定降至2.5%,可在加收0.5%的代書費後,實際收費數額還是總房款的3%。
購房人賈先生等人將治理仲介亂收費的希望寄託在《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中銷售商品房相關收費明碼標價的要求。“仲介未公示的名目,購房人有權不交;如果仲介敢於將‘代書費’等名目公示,購房人可以以此為據,向價格部門舉報其亂收費的行為。”賈先生説。
專家:“一房一價”促使房價透明
北京房協副秘書長陳志表示,新政策的執行會使樓盤價格更加透明,在監督開發商嚴格執行標價政策的同時,主管部門還應儘快明確相應的監管措施,對於不按規定公示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開發商,堅決予以重罰。
從市場供應的角度來説,“一房一價”制度可以促進開發商推盤,在提高供應量的同時穩定市場價格。
“國家發改委‘一房一價’政策的執行,雖然不會直接影響房價,但其規範市場行為的目標,將促使商品房的定價機制更加完善。”中經聯盟秘書長陳雲峰昨天表示,購房者對價格資訊更加明確的同時,也迫使開發商不得不參考其他項目的價格,制定出更符合實際的價格。
業內:二手房虛高報價將減少
國家發改委發佈的“一房一價”政策明確,仲介服務機構銷售二手房的明碼標價參照本規定執行。對此,二手房仲介人士認為,新規在5月份執行後,二手房市場的房源真實性和價格合理性將大大提高。新房市場價格規範後,會對二手房市場報價形成一定的約束力。(記者劉宇鑫 孟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