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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空氣品質惡化將問責市委書記

2017年09月04日 10:08:38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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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環保部召開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專題發佈會,環保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表示,秋冬季,環保部要以更大力度抓環保執法,進一步量化問責。對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空氣品質惡化的地區,將問責市委書記。 

  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數要下降15%以上 

  9月的第一天,老天爺就給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來了一個“下馬威”。一大早,北京市的PM2.5(細顆粒物)濃度達到137微克/立方米,部分區域甚至達到重度污染,超過200微克/立方米。持續反覆的重污染天氣,大幅抵消了空氣品質改善成果,也降低了公眾的獲得感。 

  針對京津冀及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秋冬季節空氣品質改善緩慢、重污染天氣高發的問題,最近,環保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0部委、京津冀晉魯豫6省市人民政府,推出了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體系。攻堅方案聚焦重污染天氣,明確在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的基礎上,今年10月到明年3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並將目標分解到各個城市。 

  “攻堅方案綜合考量相關城市空氣品質現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基礎等因素,合理設定了有所區別的採暖季改善目標。”劉炳江説,例如,北京、天津、石家莊和太原等城市完成全年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壓力較大,今冬明春改善目標最嚴格,要求同比下降比例為25%;對於傳輸通道其他城市,設定了22%、18%、15%和10%不同檔次的PM2.5改善目標。 

  以目標為導向,攻堅方案提出包括燃煤、工業、機動車、揚塵、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方面共11大項、32小項標本兼治的措施。“攻堅方案給28個城市量身定制方案,按照清單制、臺賬式的方式,把具體任務一一落實到各個市區縣。這不僅是改善空氣品質的攻堅戰,也是企業轉型升級、供給側改革的攻堅戰。”劉炳江説。 

  今年,重污染天氣是否還會頻繁發生? 

  劉炳江解釋説,重污染天氣與污染排放、氣象條件有緊密關係。今年確立的減排任務量是去年的2到3倍,比如去年完成80萬戶煤改電、煤改氣,今年任務是300萬戶;去年關停不到1萬戶燃煤小鍋爐,今年是4.4萬戶。 

  “然而,近年來氣象條件持續不利。新中國成立以來到2012年,北京一共發生5次持續一週左右的靜穩天氣,可2013年一年就發生了7次,2014年6次,2015年5次,2016年6次,今年上半年已經發生了4次。” 劉炳江説,9月5日環保、氣象部門會進行會商。減排量在那兒,如果今年天氣稍微有利點兒,相信空氣品質會比去年好。 

  散煤和“散亂污”,將是秋冬季大氣攻堅的重點領域 

  目前,京津冀涉氣“散亂污”企業和燃煤鍋爐整治不徹底,非法超標排污屢禁不絕,散煤、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不到位等問題仍然突出,環保部每天都在通報有關問題。 

  近一段時間,環保部的工作重點放在“散亂污”整治上。有人質疑現階段我國環保力度過大,認為“散亂污”整治不該“一刀切”。針對相關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竺效認為,環境執法務必“一刀切”,但不可“一刀亂切”,必須區分兩種“一刀切”。 

  “只有確保嚴格執法的‘一刀切’,才有必要談依法行使環境行政處罰中的自由裁量權。此處‘刀’即法律,執法者不能隨意決定該罰不罰,即執法不‘一刀切’。”竺效説,一些地方為了應付環保督查,不分企業是否違法、不分其違法程度和情節、不依法定程式,一律關停,其實這是“無刀亂切”“亂刀胡切”,既涉嫌違法,又屬懶政,不是嚴格環境執法的“一刀切”。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環保部對違法企業零容忍,從依法行政的角度,分類管理、合理引導;對環保守法企業,公正對待,依法保護合法經營權。反對部分地方在平時疏于監管,違法企業長期存在,污染環境;反對部分地方平時不作為,環保督察、檢查、巡查時濫作為,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片面處理發展與環保的關係。 

  田為勇表示,“兩散”,即散煤和“散亂污”,將是秋冬季大氣攻堅的重點領域,同時兼顧機動車、揚塵、礦山開發治理等。 

  讓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真正確立下來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攻堅方案創新性地進行量化追責,利劍高懸,不幹事就會攤上事。”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説。 

  攻堅方案在量化考核方面有所創新,將問責事項分為“任務型”和“結果型”。 

  “任務型”問責中第一種是未按要求完成交辦問題整改的,發現2個、4個、6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第二種是通過強化督查或巡查再發現有新問題的,發現5個、10個、15個問題的將分別問責副縣(區)長、縣(區)長、縣(區)委書記。地市級層面,行政區域內被問責的縣(區)達到2個、3個、4個的,將分別問責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 

  “結果型”問責是根據大氣環境品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排名,排名後三位且改善目標比例低於60%的問責副市長,低於30%的問責市長,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空氣品質惡化的將問責市委書記。把大氣污染治理任務與市縣黨委和政府責任捆綁在一起,有效調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 

  “整改哪些問題、整改到什麼程度,攻堅方案都予以明確,做不到位都會被問責。”劉長根説,責任不抓實、不抓細,方案就會停留在方案上。環保部將擰緊螺絲,嚴肅問責,壓實責任,讓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機制真正確立下來。(人民日報中央廚房藍藍天工作室 寇江澤)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