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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如何定罪量刑?兩高出臺司法解釋

2017年05月10日 07:18:02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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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北京5月10日電(湯琪)何為“公民個人資訊”?怎樣算非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如何定罪量刑?

  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北京聯合發佈《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上述問題給出答案。

  何為“公民個人資訊”?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哪些資訊屬於“公民個人資訊”?

  在發佈會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顏茂昆表示,“公民個人資訊”,包括身份識別資訊和活動情況資訊。

  具體來説,這份《解釋》第一條就明確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産狀況、行蹤軌跡等。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