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置業顧問為民眾推薦商品房戶型。 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中新網3月29日電 28日晚,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發佈《進一步強化房地産市場調控管理的通知》,引發關注。
《通知》指出,對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4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此外,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可根據國家相關住房信貸政策規定和本市實際,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原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合理引導住房需求,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4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180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
二、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根據國家相關住房信貸政策規定和本市實際,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執行“認房又認貸”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四、嚴肅查處房地産開發企業不依合同約定開竣工、捂盤惜售、捆綁銷售、變相加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嚴肅查處房地産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發佈虛假房源資訊、虛標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9日起實施。
2017年3月28日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