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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服刑不足3周正式上訴 同時申請保釋出獄

2017年03月10日 06:41:03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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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服刑不足3周曾蔭權正式上訴 同時申請保釋出獄

曾蔭權被法官判監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資料圖)

曾蔭權被法官判監20個月,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資料圖)

  海外網3月10日電 香港特別行政區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月在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獲刑20個月。香港司法機構文件顯示,曾蔭權已于3月9日透過律師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同時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法院將於4月6日開庭處理其保釋事宜。

  據香港文匯網消息,曾蔭權2月于香港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獲刑20個月;另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則未能達成裁決,需要擇日重審。現于赤柱監獄服刑中的曾蔭權,9日透過律師向香港高院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就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另外,曾蔭權亦表示會就等候上訴期間要求保釋作申請,上訴庭已定於4月6日先處理其保釋申請,上訴聆訊則暫時未有排期。至於他將會重審的接受利益罪,則定於下週一(13日)進行聆訊前審核。換言之曾蔭權在未來1個月,將會有兩次被帶離監獄到高院應訊。

  曾蔭權于2月17日被法庭陪審團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同月22日獲刑20個月。控罪指曾蔭權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出任香港特首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履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位廣播有限公司)申請數位廣播牌照、交還調幅(AM)廣播牌照、以及申請由李國章出任其董事兼主席的時候,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租賃進行商議。

  據了解,上月22日曾蔭權在高院接受判刑後,其妻曾鮑笑薇已表明會提出上訴。據法例規定,若被告人欲提出上訴,必須在其定罪的28日內及判刑的28日內提出,而曾蔭權在裁決未足3星期後便提出上訴申請。據司法機構資料顯示,曾蔭權是在9日向上訴庭呈交上訴通知書,並就定罪及判刑均提出上訴。律政司回應指,已于9日收到曾蔭權的上訴通知書。

  據介紹,曾蔭權在申請上訴之外,亦一併申請在等候上訴聆訊期間停止服刑,暫時保釋外出。上訴庭已定於4月6日上午10時開庭處理有關其保釋申請,預計保釋聆訊需時3小時。

  除準備上訴外,曾蔭權和其律師團隊亦同時為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的重審作預備。該控罪指曾蔭權在與上列行為失當罪的同一段時間,無合法辯解下接受東海花園的裝修工程,作為其以特首及行會主席身份,處理上述涉及雄濤廣播的3項決定時,有所作為或不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現年72歲的曾蔭權擁有多個勳銜,1993年獲得英國頒發官佐勳章(OBE),1997年再獲頒爵級司令勳章(KBE),成為當時港英政府公務員中擁有最高勳銜的官員,至2002年更錦上添花,獲香港特區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早前有香港法律界人士指出,曾蔭權所獲得的特區大紫荊徽章會否因罪成而被剝奪,仍須視乎其上訴結果而定。

  服務政府超過40年的曾蔭權,亦會因此次被定罪判決影響退休福利。香港公務員《退休金條例》明確規定,退休公僕犯下與政府工作有關的罪行,對政府造成傷害,或在職期間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已批出的退休金或津貼均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上述福利會否被剝奪,一切視乎上訴結果。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