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8日電 題:民法總則草案最新版四大看點
中新社記者 蔣濤 郭金超
民法總則規定民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規則,在民法典中起統率性、綱領性作用。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關於民法總則草案(簡稱“草案”)的説明。
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草案最新版有四大看點:
看點一:民事主體——六歲孩子可以“打醬油”,胎兒享有繼承權
草案下調了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即從10周歲降為6周歲。用通俗的語言,六歲的孩子就可以“打醬油”了。李建國表示,這樣規定是為了更好地尊重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識。
草案規定,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草案還增加了保護胎兒利益的規定。其中明確,涉及遺産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