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認為最經典的司法進步就是酒駕治理。假如沒有“酒駕一律拘留、醉駕一律入刑”的嚴刑竣法,今天中國要多出多少馬路殺手!再看假貨,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很難想像假貨如何才能打乾淨!我建議參考酒駕醉駕治理,設想假如銷售一件假貨拘留七天,製造一件假貨入刑,那麼我想今天中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現狀、食品藥品安全現狀,我們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一定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最近關於打假的討論越來越熱烈,包括一些人大代表的建議議案,這樣的討論很健康,每一條意見都有其價值。就像五年前,如果沒有一場關於酒駕的大討論,沒有經爭論形成全社會的共識,就不會有後來的司法成果和社會進步。
對涉假行為的法律規定,很多國家奉行嚴刑重典,如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産,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國的創新環境。
我國法律規定,制假售假案值5萬元以下沒有刑事責任;5萬元以上的頂多判7年。這是20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釋,嚴重脫離實際,結果是今天99%的制假售假行為不了了之,200萬的案值罰20萬,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卻無人真打。
公檢法部門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為現有法律法規的滯後和不切實際,眼睜睜看著眾多案犯不能繩之以法。以阿里巴巴為例,去年大數據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佔十分之一;我們研究了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80%還判了緩刑;我們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這樣的局面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後繼地參與制假售假!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