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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四個有利於”推動改革大船破浪前行

2016年12月07日 16:28:48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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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第三十次會議。自2013年全面深改啟動以來,3年30次會議體現了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清晰走勢,那麼,習總書記是如何運籌帷幄這場全面深化改革的呢?

  小編答

  2013年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吹響全面深化改革號角。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由習近平任組長。

  2014年春節前夕,1月22日,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深改組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重要舉措分工方案》等。自此,全面深改進入正式施工期。

  從2013年正式啟動,到如今全面深改進入“施工高峰期”,改革取得了階段性勝利。3年審時度勢,3年快馬加鞭,中央深改組30次會議,共審議通過198個文件,平均每次會議審議通過文件6.6個。成績斐然,令世人所矚目。

  一系列大刀闊斧,涉險灘、動奶酪、啃硬骨頭的改革,突破了一些過去認為不可能突破的關口,也解決了一些多年來想解決但一直沒有很好解決的問題,為下一步深化改革創造了良好條件。

  那作為中央深改組組長的習近平是如何殫精竭力指導這場全面深化改革的呢?習近平曾説,“改革開放是前無古人的嶄新事業,必須堅持正確的方法論,在不斷實踐探索中前進”,可見他對改革方法論的重視。

  12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上,習近平深刻指出,要總結經驗、完善思路、突出重點,提高改革整體效能,擴大改革受益面,發揮好改革先導性作用,多推有利於增添經濟發展動力的改革,多推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改革,多推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於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的改革。

  習近平用四個“有利於”為接下來的改革指明瞭前進方向,其中就蘊含著總書記富有辯證法與指導性意義的改革方法論。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