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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鬧訪家族:煽動訪民滋事 靠訛詐公安局“致富”

2016年12月07日 15:19:32  來源:半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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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吉林四平市,被稱為“鬧訪家族”的郭洪偉一家,前不久被依法判刑並進入吉林省鎮賚監獄服刑。

  自2009年以來,這個“鬧訪家族”串聯、煽動各地訪民,採取進京鬧訪、滋事等手段,要挾勒索政府機關,並預謀成立非法組織。

  花錢買平安,難平安

  1、敲詐法院、訛詐公安局,“收穫頗豐”

  現年52歲的郭洪偉,2006年因挪用公款被吉林市龍潭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09年出獄。出獄後他看到一些人陳情可以“致富”,於是也走上這條路。

  2007年8月,因樓上鄰居漏水把郭家天花板和地板泡壞,郭洪偉父親郭蔭起就起訴到四平市鐵東區法院,要求賠償700元。法院判決後,郭洪偉父母以必須用原有地板等要求刁難,纏訪鬧訪,鐵東區法院被迫同意補償3000元。2009年,郭洪偉出獄後推翻協議,要求賠償30萬元。迫於壓力,2010年8月鐵東區法院給付7.5萬元。

  法院負責人無奈地表示,郭洪偉父母年邁體弱,長期鬧訪,法院維穩壓力又大,一旦被通報,還要被問責,沒辦法只好花錢買平安,息事寧人。

  看到法院都能訛出錢來,郭洪偉就把目光盯上了公安局。他曾租賃吉林市火電醫院衛生服務站,到期不交租金,醫院依法執行收回。為防止出現意外,火電醫院衛生服務站向龍潭區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報警,民警出警後,因郭洪偉不在現場而返回。郭洪偉隨即以新安派出所插手經濟糾紛為名不斷陳情。區、市、省三級信訪調查,認定為無理訪,並報國家信訪局備案。郭洪偉不甘心,就帶著父母進京鬧訪,龍潭公安分局多次派人勸解,先後兩次被迫給郭洪偉和其母肖蘊苓支付進京陳情費用8000元。第二次,龍潭分局民警在北京勸返肖蘊苓時,肖蘊苓索要1萬元,民警被迫答應,但身上只帶了5000元現金,肖蘊苓竟要求民警寫下5000元欠條才算了事,而且回來後多次到龍潭區分局催要。

  2011年9月,吉林省信訪聯席會議再次認定其無理訪後,郭洪偉及其父母仍然繼續進京陳情,要求龍潭區分局賠償200萬元。迫於壓力,吉林市公安局于2012年2月20日給付郭洪偉33萬元。

  2、敲詐街道辦事處,要求公安局安排吃住

  2013年7月,肖蘊苓及其女兒到平東街道辦事處為郭洪偉兒子辦理低保,因不符合政策,街道不予受理,肖蘊苓便在辦事處大鬧並毆打工作人員,然後誣陷工作人員把她打傷,把被褥搬到辦事處以長住進行威脅,平東街道辦事處被迫給付肖蘊苓5000元。

  2013年11月,郭洪偉在京陳情,肖蘊苓到平東街道辦事處以沒錢撫養郭洪偉子女為由要求補助,不答應就進京,平東街道辦事處被迫給肖蘊苓5000元。2014年11月,郭洪偉再次進京陳情並且滋事,平東街道辦事處被迫再次給郭洪偉5000元。

  2014年春節,郭洪偉情婦柳某來四平過年,郭不但要求鐵東區公安分局安排年夜飯,還要求給柳某安排賓館住宿。

  “沒辦法,怕維穩出事,影響當地聲譽,花錢也認了。”鐵東區公安分局一位負責人告訴半月談記者。

  3、強佔北京兩醫院急診室,聚集鬧事

  因郭洪偉不斷得逞,且長期滯留北京,逐漸成了在京陳情人員的鬧訪頭頭。2012年4月5日,郭洪偉、肖蘊苓在北京站阻攔上海信訪局工作人員,自稱被打傷,後被送至北京同仁醫院,醫生診斷無需住院治療。郭洪偉、肖蘊苓隨後佔據急診室一面走廊和開水房,強佔兩輛急診用平板車,拉簾在那吃住,而且還聚集大量訪民打橫幅、拉標語、鬧事,引起醫護人員和患者強烈憤慨。

  強佔同仁醫院發現警方對其束手無策後,郭洪偉又故伎重施。2014年5月28日,郭洪偉及其情婦柳某串聯20余名訪民到國家機關陳情,保安人員維持秩序過程中,郭洪偉自行倒地被120送至回民醫院,醫生診斷無需住院治療。郭洪偉、柳某隨後糾集訪民強佔醫院一間急診室,長住37天。其間糾集訪民在醫院聚集,製造民族矛盾,嚴重擾亂診療秩序。

  郭洪偉一家把“業務”不斷拓展,甚至成了其他陳情者的代言人。2012年4月,郭洪偉聲稱被上海信訪局工作人員打傷,以此事為由多次陳情,要求上海信訪部門賠償80萬元。上海市信訪局派人到四平市接訪,因無法滿足郭家要求,沒有達成息訪協議。

  2013年11月,郭洪偉組織串聯吉林省40余名訪民,在中央巡視組到吉林巡視期間,圍堵吉林省人大,並將吉林省法院、省人大的6名接訪幹部堵在信訪室內,非法扣留7個多小時,後經消防戰士破窗才救出6名幹部。

  鬧訪敲詐屢屢得手,郭洪偉一家已經到了有恃無恐的地步。

  依法嚴懲,破解難題

  1、運用法律武器破解難題

  郭洪偉一家幾次敲詐成功,使其慾望不斷膨脹,加之其父母、其妹推波助瀾、沆瀣一氣,逐漸發展成家族式犯罪團夥。

  “郭洪偉終被懲處,是因為我們充分運用法律武器,破解了案件偵辦過程中遇到的諸多難題。”吉林四平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楊維林告訴記者。

  首先,破解了案件管轄難題。郭洪偉在北京和吉林省長春、四平、吉林市等地都有違法犯罪行為。以往這樣的案例,需上報由上級指定管轄。四平市公安局仔細研讀了刑事訴訟法,其中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多地違法犯罪,以居住地管轄更為適宜的,由居住地管轄。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和長期居住地。

  “此條款明確了四平市對郭洪偉案有管轄權,避免了逐級上報,多方協調時間長、相互推諉等問題。”四平市公安局副局長劉磊表示。

  其次,破解了郭洪偉身體有病不適宜羈押難題。郭洪偉一被警方控制,他就將血壓弄得很高,看守所怕承擔責任不予羈押,辦案單位也擔心即使判刑也不能投監,從而導致其逍遙法外。為解決這一難題,專案組對郭洪偉的羈押風險進行評估,在辦案期間,24小時配備醫護人員,確保不發生意外。

  “誰都不想惹火上身。一旦他真的出事了,勢必造成惡劣影響,很多人都不想碰這燙手山芋。”一位辦案民警説。

  再次,破解了外部聲援炒作難題。由於郭洪偉長期與境內外敵對分子勾連,在國內訪民中有一定影響力。為此,專案組制定了詳細預案。郭洪偉被控制後,其妹妹到公安局鬧事,其父郭蔭起進京陳情,郭洪偉聘請的河北律師在境外網站發表不實資訊,引起不明真相的網民關注。專案組按照預案,由法制辦審核組將律師這一違規行為通報給河北省司法部門處理。

  2、完善法律法規依法治訪

  郭洪偉一家雖然被懲處了,但四平市公檢法各部門受訪者心情卻輕鬆不起來,都稱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劉磊説,通過對郭洪偉一家深入剖析發現,他們家族完全以自我為中心,而且在經濟上並不富裕。經濟上的困窘,使他們滋生借訪斂財的心理,一旦得逞,就坐吃山空,然後繼續陳情,把自家生計牢牢地綁定在信訪上,其結果是愈訪愈貧,愈貧愈訪,最終形成惡性迴圈。

  另外,被訪單位害怕被一票否決影響工作政績的心理,給了信訪人借訪斂財之機。為了把信訪人穩定在本地,不使其陳情或防止其重新陳情,有的被訪單位對一些信訪人提出的非分要求採取妥協、讓步,千方百計進行安撫,甚至無原則地答應其要求。而信訪人則利用被訪單位這種心理,借機增加籌碼、漫天要價。

  “打擊不力使得像郭洪偉這樣的纏訪鬧訪者有恃無恐。”楊維林説。

  信訪條例規定了信訪人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處理措施,但在實踐中,多數信訪人雖有違反規定的情形,甚至已構成犯罪,但被訪單位因害怕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在對鬧訪者的處理上失之過軟。有時雖對纏訪鬧訪者採取一些處置措施,但不足以産生威懾,反倒使之更加猖獗跋扈。這種不敢打擊、打擊不力甚至不予打擊的心理,使纏訪鬧訪者更加有恃無恐,像郭洪偉母親更是借著年老多病而大肆鬧事。

  為此,四平市公檢法部門相關負責人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完善打擊纏訪鬧訪法律法規,讓基層執法部門“硬”起來。

  “和諧社會本質是法治社會,建設法治社會就不能任由非正常陳情問題滋生蔓延。”楊維林建議,進一步完善處置纏訪鬧訪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讓基層黨委政府在解決信訪人合理訴求的同時,也能對違法信訪問題依法解決,不一味遷就、退讓,讓基層執法部門真正“硬”起來。

  第二,加大對借助網路組織陳情鬧事者打擊力度。

  如今網路成了鬧訪者串聯滋事的新載體,而對其監管打擊仍存很多盲點,須加大對借網路違法生事者的打擊力度。

  郭洪偉就曾建立2個訪民群,成員達800余人。他多次編造、散佈虛假資訊,並借助“維權律師”等幌子煽動聚集鬧事。

  “這些借助網路造謠生事者,屢屢逃脫法律懲處,會被不法者效倣。”四平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徐野説。

  第三,建立起依法、逐級、理性、有序的信訪新秩序。

  現行的信訪機制給地方政府造成很大壓力,為了實現嚴控陳情目標,不得不付出巨大的財力、物力、人力,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

  郭洪偉就曾代替別人陳情斂財,形成“産業鏈”,境外組織也給予其財力支援。公檢法幹部建議改革完善信訪機制,改變以信訪數量為主要指標的考核機制,建立以信訪問題解決程度為主的核查制度,進而構建依法、逐級、理性、有序的信訪新秩序。

  (原標題:吉林鬧訪家族:煽動各地訪民滋事,靠訛詐法院公安局“致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