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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取消“辱國議員”資格 “港獨”勢力遭當頭棒喝

2016年11月16日 10:47:17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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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取消兩名“辱國議員”梁頌恒、遊蕙禎的議員資格。

  圖為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天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尊重法庭裁決。

  香港高等法院15日就特區政府提起的司法復核案作出判決,裁定兩名辱國候任議員梁頌恒、遊蕙禎宣誓違反基本法和香港法律,沒有法律效力,兩人議員資格被取消。連日來,被港人稱為“青政雙醜”的梁、遊二人以及其他少數議員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刻意加入辱國和“港獨”字眼,在香港和內地引起民眾極大憤怒。對於這次判決,香港各界紛紛表示支援。香港輿論普遍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出臺的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為這次司法判決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據。這次判決明確表明,違誓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震懾一些口是心非、表裏不一者不敢再肆意“播獨”,最大程度壓縮“港獨”空間。

  針對香港立法會青年新政候任議員遊蕙禎及梁頌恒的宣誓風波司法復核,香港高等法院15日下午3時半正式作出裁決。法庭裁定政府一方勝訴,並宣告梁遊二人于10月12日宣誓時的行為已“構成忽略或拒絕宣誓”,故兩人當日已失去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主席也無權再為兩人監誓。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當天公佈的判詞稱,全國人大常委會11月7日行使《基本法》第158條賦予的權力,正式頒布對《基本法》第104條含義的解釋,該解釋對香港所有的法庭均具有約束力,而法庭應落實該解釋。

  對高等法院的判決,香港各界紛紛表示支援。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5日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法庭擁有最終的判決權,立法會尊重法庭裁決,秘書處將在21日內刊發公告宣佈啟動懸空議席補選。

  香港商臺15日稱,立法會民建聯和工聯會黨團都表示歡迎法院裁決。民建聯主席李慧瓊稱,裁決彰顯公正及公義,希望能夠平息爭議,讓議會和社會重回正軌。民建聯及工聯會都要求立法會秘書處及行管會主席,追討梁頌恒及遊蕙禎已領取或預支的薪金。工聯會議員郭偉強説,期望政府跟進另一名議員劉小麗的資格問題。

  香港《大公報》15日發表社論認為,通過今日高院執行釋法決定,作出梁遊兩人宣誓無效、失去就任資格的裁決,對“港獨”活動無疑是“當頭棒喝”,特區立法機關不容用作“播獨”平臺,“港獨”分子更休想混進權力架構,危害“一國兩制”和特區與中央關係。高院有此一判,市民可以放心。

  香港“01”網站稱,法庭這次裁決前,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認為,法院不會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並以2014年梁國雄案為例,稱當時原訟及上訴庭均拒絕受理案件,認為這次法庭最多只會訂立原則性方向,取消議員資格的責任會“交予立法會主席”。不過,法庭裁決卻打破了“這一慣例”,判詞提到“儘管立法會主席或秘書有附帶責任及權力,但在有實質需要時去判定一項誓言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法庭對本案有爭議的事宜有最終裁決權”,進一步確認了法庭的“終極裁判”角色。

  香港網路媒體“巴士的報”稱,高院判梁頌恒、遊蕙禎在宣誓官司中敗訴,並判兩人要支付訴訟費和政府律師費的4/5。熟悉法庭情況人士估計,這次的訴訟費和政府支付的律師費可能高達1000萬元港幣,因此梁、遊可能要負擔800萬元。報道稱,梁、遊二人不但要交出已經申領的185萬元議員薪資,另外還要賠律師費,他們發的這一場議員夢,成本實在太高。

  對於香港高等法院此次的判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對環球網記者表示,這次香港法院的判決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精神。法庭判決還強調,不管釋法與否都會這麼判,這證明香港法院在維護基本法方面也採取了積極主動的態度,彰顯了法律的權威,這也值得肯定。莫紀宏還稱,香港高院上述的宣判結果意味著梁、遊議員席位“懸空”,立法會補選工作將要展開,至少有兩個立法會席次需要進行補選。

  【環球時報駐香港特約記者 淩德 環球時報記者 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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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