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制定中央八項規定,到修訂《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從修訂出臺《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到出臺《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
在近4年的時間裏,中央出臺或修訂的黨內法規超過50部,超過現行15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的三分之一,可謂頻頻亮出“實招”,打出“重拳”。
狠抓廉潔自律,堅持“高線”守住“底線”
“看到周圍的老闆們坐豪車、穿名牌、上酒樓,大把花錢,過著花天酒地、燈紅酒綠的生活,對自己産生了巨大的衝擊和誘惑。”在悔過書裏,雲南省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李喜寫道,在工作和生活中,事事講排場、擺闊氣,整天迎來送往,忙於應酬,暈暈乎乎,完全喪失了黨員領導幹部應有的清醒頭腦和堅定立場。
像李喜一樣,許多落馬官員的墮落之路,都開始於放鬆了對自己廉潔自律的要求。對於領導幹部來説,檢查廉與貪的最好醫生是自己,永葆廉潔的最好藥品叫自律。
“廉潔自律是共産黨人為官從政的底線。”2015年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一針見血地指出廉潔自律的重要性。
▲2015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主持召開座談會,會後習近平與研修班學員親切交流。新華社記者 饒愛民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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