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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主席決定押後為辱國候任議員監誓

2016年10月26日 06:37:3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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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香港10月25日電 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25日宣佈,為確保立法會有序運作,決定押後為兩名候任議員監誓,直至香港高等法院就有關司法復核案件作出裁決。

  梁君彥當日對媒體表示,如果繼續將兩人的宣誓列入議程,39位建制派議員將不惜代價阻止兩人宣誓,立法會運作可能會完全停頓。經過謹慎評估後,按照基本法的憲制規則,他認為有充分理由將兩人宣誓押後,直至香港高等法院就有關司法復核案件作出裁決。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72條,立法會主席有權利決定立法會會議的議程。

  香港立法會個別候任議員12日在立法會宣誓儀式上以侮辱性詞語稱呼中國,並鼓吹“港獨”。立法會主席梁君彥18日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需要重新宣誓。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當日代表行政長官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司法復核。高等法院批准了律政司提出的司法復核,但未批准禁制令。高等法院決定將於11月3日對特區政府提出的司法復核進行審理。(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