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詡建立了世界上最為完美的民主制度,但其民主制度並不像西方思想家、政治家所鼓吹的那樣完美,無論對國內還是在國際上,無論在體制上還是在實踐中,美國民主都存在著非民主、假民主和反民主的嚴重問題。
一
美國對其制度的異己力量是從來不講民主的。從1938年開始,美國就在國會眾議院設立了反共機構臨時性的“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1945年成為常設機構,名義上調查法西斯主義、共産主義和其他組織“違反美國利益”的“非美國活動”,實際上迫害的主要是共産黨人、進步工會等團體及其他進步人士。1947年3月21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佈第9835號命令,頒布《忠誠調查法》,並設立聯邦忠誠調查委員會。僅在杜魯門的任期內,先後有250萬公務員、300萬武裝部隊成員、300萬國防訂貨商僱員、1300多萬普通美國公民受到這些委員會是否有“共産主義傾向”的“忠誠審查”,3800多名政府僱員被非法解雇,160個社會團體被定為“顛覆組織”,美國共産黨最高領導機構12名成員統統被逮捕,300多名文藝界人士受到株連。20世紀60年代,該委員會以調查共産黨在反越戰爭中的影響為名迫害反戰人士。1953年麥卡錫還對美國駐外使館藏書進行清查,75位作家的著作被列為禁書,近200萬冊書籍被清理掉。在這些臭名昭著的委員會1975年被撤銷之前的近40年時間裏,數以百萬計的共産黨人和進步人士被解雇、判刑和罰款,在憲政民主體制下製造了“美國的法西斯主義”和美國歷史上的“懷疑的時代”。
美國政府還把對共産主義的仇恨擴展到全世界。1945年,盟國剛剛戰勝法西斯,英國首相就發表“鐵幕演説”,美英發誓“要把新生共産主義嬰兒掐死在搖籃裏”,並挑起了數十年的冷戰。1965年,在美國中央情報局幕後支援下,印尼軍事當局對印尼共産黨及其同情者展開大規模屠殺,近100萬人慘遭殺害。
二
美國的總統由公民投票選舉,看起來是民主的,實際上存在嚴重的虛假性。從候選人提名開始,其民主就是有限的。正如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普渡大學韋恩堡分校社會學系主任彼得 艾迪克勒所説,美國的總統選舉“與壟斷市場沒有多大區別”,“最終誰能成為兩黨的候選人,誰成為兩黨的旗手,主要是由經濟精英決定的,他們花費數百萬美元來贊助,直接或間接地支援那些有相同利益的候選人”。([美]彼得 艾迪克勒:《兩次訪華後的反思》,王曉、劉曉濤譯,《新華文摘》2016年第14期)選舉計票設計法也存在著一定意義和程度上的反民主性。美國總統選舉不是採取全國性的一人一票、得票多者勝出的辦法,而是總統候選人競爭各州的選舉人票。每個州的選舉人票數與該州的國會議員數相等。美國50個州每個州均有2名參議員,參議院共100個席位,眾議員數與人口多少相關,原則上每50萬人1名,不足50萬人的有1名,眾議院共435個席位,另外,哥倫比亞特區有3個席位,全美總共有538張選舉人票,獲得270張選舉人票即可當選。在選舉日由各州選民直接投票,按照“贏者通吃”(勝者全得)的原則,得票多者獲得這個州全部的選舉人票。也就是説,一個候選人可能在全國獲得的總選票遠遠低於另一個候選人,但他所得的選舉人票只要高於另一個候選人1票,他照樣能夠當選。
美國式總統選舉的初衷是通過每人一票選出最能代表選民意願的那一個,但是經常發生的情況是,選民被迫在兩個候選人中選一個相對好一點的、甚至是相對不那麼差的。2016年的美國大選也因此被媒體評論為“沒有最爛、只有更爛”。
議員是民主選舉産生的,但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壟斷著憲法解釋權,對總統、議會有“違憲審查權”或者“司法審查權”,實際上這種制度走向了民主的反面。按照美國制度設計者漢密爾頓等人的想法和説法,民主是“為了防止多數人的暴政”。聯邦最高法院的9位終身大法官是根據缺額情況由總統提名而非民主選舉産生的,這些人既不受民眾監督,也不對民眾負責,更不受議會控制,這不能不説是一種反民主,或者説成了變換了形式的“少數人暴政”。他們的權力之大以及他們如何使用權力,在2000年總統選舉訴訟案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共和黨候選人小布希(喬治 沃克 布希)和民主黨候選人戈爾因為在具有決定性的佛羅裏達州選票統計上有爭議,上演了持續36天的“世紀司法大戰”,小布希一直把戈爾告到聯邦最高法院,聯邦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有5位是由共和黨總統提名的,支援小布希,4名是由民主黨總統提名的,支援戈爾,於是,在總統選舉這一最大規模的票決民主中,小布希最終以領先1票的簡單多數贏得總統選舉。
美國的選舉與金錢的結盟使民主成了昂貴的政治遊戲,從而使當選者與利益集團連接起來。美國從殖民時代和共和國早期,競選者和投票者就都有財富的門檻。最近的2012年國會選舉,每個獲勝的眾議員候選人平均花費230萬美元,落選的候選人平均花費110萬美元;參議員選舉更為昂貴,每個贏得選舉的參議員候選人平均花費1020萬美元;這一年的總統選舉,兩黨的競選活動共花費17億美元。政治家與經濟精英互相尋找見解相合、利益攸關者就不是什麼秘密了。金錢成全了議員們,議員的情感和意見自然會背負著支援他的富豪們的利益,從而使議會中慷慨激昂的表演幾乎成了金錢捐贈者的代言。美國學者斯蒂芬 霍爾姆斯一針見血地指出了議會辯論的虛假性,他説:“代議制政府是在理想而不是現實層面上獲得其存在理由的:它不是利益集團討價還價的場所,而是自由思考的議員們理性商討的論壇,以達到對他們的集體要求有一個更好的了解。激烈的議會辯論能促進民眾智識的培養並最終産生對政策問題開明的共識。……所有重要的決定都不是在議會,而是由強大的集團關門做出來的。由於不能通過理性的辯論來整合國家,選舉産生的國民議會只不過成了互不妥協的社會多元主義的展示廳。”([美]斯蒂芬 霍爾姆斯:《反自由主義剖析》,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64頁)
對美國民主最尖銳的諷刺莫過於美國的槍支管控和槍支文化了。美國公民擁有普遍持槍權利,目前美國50個州中,44個州都有保護公民持槍權利的法律,據美國司法部公佈的數據,美國私人擁有槍支2.35億支,幾乎每人平均1支。伴隨著公民普遍持槍,槍擊案頻發。據統計,自1989年到2014年的25年來,全美共有83.6290萬起死亡事件與槍支有關,而美國自宣佈獨立以來的239年間,死於戰爭的軍事人員也僅65萬多。許多人對持槍權利深惡痛絕,然而,禁槍的阻力之大難以想像,槍支生産和銷售是個巨大的利益鏈,人數眾多的美國步槍協會甚至能左右總統選票,現任總統奧巴馬是一位堅定的持槍反對者,但他多年的禁槍努力換來的只是“一聲嘆息”。
美國及西方式議會民主導致公民通過議會表達意願的範圍越來越窄,民權不斷受到擠壓。英國學者戴維 米勒指出:“在實踐中,我們知道,被稱為民主的那些體制只為公民在政府中提供了非常有限的角色空間。他們被賦予在定期選舉中投票的權利,偶爾有重大憲法問題需要決斷時會以全民公決的方式徵詢他們的意見,也允許他們結成團體就與自己有關的問題遊説議員,但這些就是公民權威的極限了。決定民主之未來的真正權力顯然是掌握在少數人——政府部長、公職人員以及(某種程度上)國會議員或其他立法機構成員——的手中。”面對議會民主崇拜,戴維 米勒反問道:“我們自然會問為什麼是這樣。如果民主是政治決策的最好方式,為什麼不把它變成現實,讓人民自己對重大問題直接作出決定?”([英]戴維 米勒:《政治哲學與幸福根基》,譯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39頁)美國學者弗朗西斯 福山甚至認為,當今美國面臨政治衰敗,其表現就是“否決制政體”和“家庭制復辟”,即政府無法實現集體行動,利益團體攫取國家功能。( [美]弗朗西斯 福山:《政治秩序:從工業革命到民主全球化》,毛俊傑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第425—445頁)
馬克思曾尖銳地指出單純依靠票決選舉的荒謬性。他説:“依靠普選權來治理國家就像繞道合恩角時迷失了航路的海船水手一樣:他們不研究風向、氣候和使用六分儀,卻用投票來選擇道路,並宣佈多數人的決定是不會錯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05頁)民主的本質是權利,權利從來不是“天賦”的。在一個權利建立在私有財産之上的社會裏,公共權力無論如何非但不能超脫私有財産限制,而且必須為其服務,這就使得公共權力絕不可能是超階級的,國家也不可能是“普遍性國家”,真正起支配作用的必然是資本和市場。
三
美國式民主制度,已成為美國征服世界的意識形態利器。“民主”成為美國和整個西方國家在國際社會博弈中的一張“百搭牌”,可以任意解釋,百變其身,為所欲為。在國際關係中美國從來就不講民主,而是以“世界領袖”替天行道式的霸權作風,干涉別國內政,踐踏別國主權。
把世界各國與美國巨大的財富差距合理化,是美國全球意識形態教化的重要目標。人與人、國與國、民族與民族實現共同富裕,應該是人道主義的基本邏輯,這一邏輯自然要求在國際關係上應當合作共贏。美國的國際關係原則及其行為與此完全相反。從喬治 華盛頓1789年4月30日宣誓就任總統到現在227年間,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本土上沒有發生過大規模戰爭的大國,並在兩次世界大戰中大發軍火財,直接間接掠奪了大量的財富,到二戰結束時,美國的工業生産比重從戰前在資本主義世界的36%提升為53.9%,控制了國際貿易的1/3,世界黃金儲備的3/4。
美國人過著世界上少有的奢侈生活,卻不能容忍它的非盟友國家的人民也過上像美國一樣富裕的生活。美國人口不到全球的5%,卻消耗了全球20%的能源、16%的淡水、15%的木材,生産10%的垃圾,排放25%的二氧化碳,這些巨大的資源支撐著美國人的奢侈生活,這是吸引世界人民眼球的基礎,也是美國人向世界炫耀美國價值觀的資本。既然美國要弘揚所謂“普世價值”,按理説,讓全世界的人都過上美國人式的富裕生活,應當是美國“普世價值”的邏輯使然和實踐要求,可是,美國對世界的價值觀宣傳與它的真實想法是不一致的。2010年4月15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出訪澳大利亞前夕接受澳大利亞電視臺專訪時,通過電視鏡頭毫不遮掩地説:“如果10多億中國人也過上與美國和澳大利亞同樣的生活,那將是人類的悲劇和災難,地球根本承受不了,全世界將陷入非常悲慘的境地。”試想:如果連其他國家人民的生活富裕都不能容許,美國的所謂“普世價值”還有什麼普世內容?其普世標準又是什麼?人道性還有什麼實質內容?
人道主義干涉是冷戰後美國和西方國家干涉別國內政、踐踏他國人權的意識形態新教條。從阿富汗戰爭到科索沃戰爭、利比亞戰爭、伊拉克戰爭、敘利亞戰爭,美國及其西方盟友在未獲聯合國授權、也未得到該國合法政府同意的情況下,以人道主義干涉的名義對一個又一個主權國家進行了大規模的粗暴軍事干預,不僅大量平民死於無辜,而且導致了世界近代以來的最大難民潮,製造了兩次世界大戰以來最駭人聽聞的人道災難。人道主義干涉成為美國及其西方夥伴謀求自身經濟利益、政治利益、軍事利益、文化利益的新模式。人道主義干涉的理論基礎是“人權高於主權”。但是,美國政府在處理國內問題時,當國家利益與人權發生矛盾時,人權必須服從國家利益。比如,隱私權是人權的重要內容,可是,美國國家安全局和聯邦調查局對網際網路上的個人郵件、資訊、通話、微博、微信等大範圍監聽、監視,無論是外國人的還是美國人的,無論是普通百姓的還是外國政要的,連美國盟國的領導人默克爾的手機、郵箱,都在監聽監視範圍。在其言行不一、雙重標準的背後,是美國的唯我獨尊和利己主義。
美國外交家基辛格曾呼籲,美國政府應當把“公信力”作為“外交商品”。早在1963年美國罷黜南越傀儡總統吳庭艷時,基辛格就説:“我不喜歡讓別人覺得我們是在心狠手辣地弄權。我們的歷史角色始終是用人類理想和最深切的希望來定義自己。如果我們失去這一寶貴遺産,一時的成功將會毫無意義。”([美]戴維 米爾恩:《美國外交思想家與1968年之前的基辛格》,宋奇光譯,載《新華文摘》2016年第14期)基辛格的這種理想主義式的表白,在美國冷酷現實的利己主義的面前,是多麼蒼白無力而又耐人尋味。
(作者單位:南京航空航太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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