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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鼓勵醫務人員等主動上報醫療品質不良事件

2016年10月14日 10:44: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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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衛計委近日公佈《醫療品質管理辦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上報醫療品質(安全)不良事件,促進資訊共用和持續改進。

  《辦法》旨在通過頂層制度設計,進一步建立完善醫療品質管理長效工作機制,創新醫療品質持續改進方法,充分發揮資訊化管理的積極作用,不斷提升醫療品質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提高不同地區、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醫療服務同質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辦法》要求,建立國家醫療品質管理相關制度。一是建立國家醫療品質管理與控制制度。確定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託專業組織開展醫療品質管控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資訊化手段在醫療品質管理領域的重要作用。二是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品質管理評估制度。完善評估機制和方法,將醫療品質管理情況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系。三是建立醫療機構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上報醫療品質(安全)不良事件,促進資訊共用和持續改進。四是建立醫療品質安全核心制度體系。總結提煉了18項醫療品質安全核心制度,要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臨床診療工作中嚴格執行。

  《辦法》要求明確醫療品質管理的責任主體、組織形式、工作機制和重點環節。明確醫療機構是醫療品質的責任主體,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醫療品質管理第一責任人。要求醫療機構醫療品質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理順工作機制。對門診、急診、藥學、醫技等重點部門和醫療技術、醫院感染等重點環節的醫療品質管理提出明確要求。

  同時,強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進一步明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醫療品質監管責任,提出醫療品質資訊化監管的機制與方法。同時,在鼓勵地方建立醫療品質管理激勵機制的前提下,明確了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涉及醫療品質問題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