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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自媒體借謠言炒作樓市 對購房者影響大

2016年10月14日 13:21:08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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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愈演愈烈自媒體亂象須治理

  據新華社電 隨著微信、微博等自媒體平臺越來越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各種自媒體亂象也大有愈演愈烈之勢。記者梳理髮現,從微信公眾號到網路直播,從年初的“東北村莊‘禮崩樂壞’”事件,到近期的上海樓市謠言,自媒體領域主要存在三大亂象,亟待治理。

  “刷”字當頭,流量造假吹起繁榮泡沫。在自媒體江湖,閱讀量與廣告價格密切相關,點擊率、閱讀量、粉絲數是考量新媒體平臺傳播力的重要依據。在早期如火如荼的生長之後,自媒體的行銷價值逐漸得到重視,越來越多的廣告主將重金砸向微信、微博和新興的直播平臺。

  謠言滋生,危害社會健康穩定發展。新聞有其嚴格規範的生産流程,新聞資訊需要遵循客觀真實的原則。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自媒體逐漸成為謠言滋生的平臺,有些甚至引發“滿城風雨”。杭州一家房地産公司近日未經核實即在公司相關微信群轉机發“杭州新一輪限購政策10號落地、需交2年杭州本地社保才能滿足購房資格”等不實資訊,引發市場緊張氣氛。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自媒體的謠言一旦傳播擴散,其影響力的削減卻是難上加難,一幕幕搶房鬧劇不斷上演。專家表示,一些受到開發商和仲介機構廣告投放的自媒體大號,反覆誤導網民的房價預期,有的借謠言炒作樓市,對購房者群體心理預期有著較大的影響力。

  格調低下,為博眼球不再敬畏生命。9月16日晚,網上驚現大批爆料,稱一位男明星“意外身亡”。雖然上海警方及時通過官方微博予以回應,但仍然擋不住小道消息滿天飛,個別微博與微信對死因肆意揣度甚至惡意抹黑,有些網站則用“標題黨”推波助瀾。

  專家指出,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自媒體運營者要依法合規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都明確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指定專門的監管部門,對不正當網路行銷行為進行規範和制裁。”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錢弘道説,我國亟待建立覆蓋整個行業的“誠信機制”,借助大數據技術,助推網際網路流量造假問題的解決。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周葆華表示,自媒體生態環境的規範需要參與這個生態的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協同治理。“這其中包括法律法規的制定、政府部門的管理、行業自律組織的形塑、平臺運營商的規則、自媒體人的自律,以及絕不是可有可無的網民的監督和參與。”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