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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中考改革細節 畢業與高中招生同一考

2016年09月20日 13:39:04  來源: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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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今天(2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體細節。根據教育部日前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要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簡稱中考改革)。

  中考改革到底改什麼?

  這次改革的目標是逐步建立一個“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克服唯分數論。

  第一、推廣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以後將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 “兩考合一”,合併為初中學業水準考試,實現“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多次備考負擔。

  ●改變考試科目構成

  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學科,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將體育也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鍊。同時,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由試點地區確定其他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防止群體性偏科。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準考試的範圍,但並不要求將所有科目納入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以免增加學生負擔。

  這次改革也提出,在每門課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給學生適當的選擇權,發展學生優勢特長。所以,學生的學業水準考試,將可以選擇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之外的其他“錄取計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選文科類科目,也不能只選理科類科目,要文理兼顧。沒有選擇的科目,不僅“要學”、“要考”,還要達到“合格”。

  ●改變考試內容

  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學生創新精神和能力素質。

  ●改變成績表達

  可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重申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的要求,避免學生分分必爭、過度競爭。

  第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明確要求試點地區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或參考,讓以往處在從屬、參考地位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為主角,在高中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評價內容上,要求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準、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評價重點上,強調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評價程式上,強調要做好寫實記錄,將用於招生使用的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建立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結果使用上,實行誰使用、誰評價,由高中學校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制定具體的使用辦法,使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破解唯分數。

  山東濰坊(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語文、數學等科目同等對待,作為一個組合)、浙江嘉興(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折算為相應分值計入總分,滿分值為20分)、湖南長沙(按照學業成績等第、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政策性加分、語數外成績的順序甄別)等地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依據,雖然具體方式不同,但已經納入招生錄取的體系中,取得了積極效果。

  第三、改革招生錄取辦法。大幅減少、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取消體育、藝術等競賽類加分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在招生錄取時作為參考。進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給予有條件的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鼓勵發展學生興趣特長。

  中考改革何時開始?

  由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一般由地市組織實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制定具體的中考改革實施方案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初中學業水準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統一要求;選擇有條件的地市進一步擴大綜合改革試點,制訂中考改革實施意見,2017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

  綜合改革試點從2017年之後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現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試點地市仍執行原來的考試招生辦法不變。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個基於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央視記者 周培培)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