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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網紅”不該淪為低俗的“代名詞”

2017年01月13日 10:28:01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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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説,這是一個“紅生萬物”的時代。隨著網路的發展,催生了網路紅人,出現“網紅”産業,興起“網紅”經濟。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將“網紅”定位為將來最期望的職業。

  客觀地説,“網紅”也不是洪水猛獸。這個時代,站在網際網路風口,豬都能飛起來,何況是有看點、有炒點的“網紅”呢?社會原子化、娛樂瘋魔化,價值的多元、輿論的分野……給了“網紅”勃興與風靡的最佳土壤。三觀正、有節操,“網紅”也可以“最美”;可一旦陷入眼球經濟的“名利場”,這個時候,資本只要稍稍拋個媚眼,“網紅”經濟就容易走火入魔。

  當下,“網紅”亂象叢生,涉毒、涉暴、低俗、色情、騙局、謠言……,難以言盡,尤以網路直播為甚。2016年,中國網路直播迅猛發展,境內各類網路直播平臺已達400余家,一些大型網路直播平臺註冊用戶過億,月活躍用戶超千萬。然而,低俗、色情等內容屢禁不止。8月27日,央視以 “網路直播的‘黃’與‘黑’” 為題進行了長達十五分鐘的專題報道,貓撲、映客、熊貓TV、虎牙等著名直播平臺因傳播低俗色情內容,以及弄虛作假存在利益捆綁等黑幕赫然在列。為了紅,真是蠻拼的:法律的底線不要了、道德的底褲也不穿了,少數“網紅”以網路技術為引擎,將文明社會向後逆轉數百年——要麼身體誘惑、要麼瘋狂飆車、要麼猥瑣搭訕,各自在販賣三俗的路上越走越遠。

  當恥感成為流俗的笑點,“網紅”帶壞的,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職業志向。一來,它無情消解了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與正能量。波茲曼在《娛樂至死》中,早就表達了對這種泛娛樂文化肆虐的警示與憂慮。如果一切都被“網紅”文化解構,是非界限含混、美醜面目不清,怎麼開心怎麼玩,怎麼“出位”怎麼博,那網路狂歡就成了另一種精神層面的金迷紙醉。

  二來,它為急功近利、惟利是圖等市儈思維提供了堂而皇之的樣板,宣揚並復活了本該成為過街之鼠的拜金主義、媚俗主義等。一夜躥紅、一朝暴利,浮躁心態在“網紅”暴發戶思維中演繹著另類的“人生巔峰之路”。溫文敦厚的公民理性,剛毅鏗鏘的公序良俗,都會在“網紅”經濟的變現思維中遭遇糾纏不休的挑釁。

  此外,一味迎合、只有誇張的“網紅”路線,也在嘲諷著華夏文化的精神與風骨;尤其是在公共事件與公共利益上,少數“網紅”故弄玄虛的聲音、偏激極端的話語,戕害的是社會秩序的安全與穩定。

  對於當下的各種“網紅”亂象,監管要管、平臺要治,而“網紅”們更當自重自強。無論是有形的“網紅公約”、抑或是無形的規則力量,“網紅”和平臺若能恪守道德與文明的底線,遵守法律法規的“紅線”,在眼前利益的誘惑下“不畏浮雲遮望眼”,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能擘畫出中國“網紅”版圖的新天。一句話,網紅不該淪為低俗的“代名詞”,自製力與自潔力當成為“網紅”現象的“標配”。

[責任編輯:盧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