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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受賄13萬獲罪免刑 參加兩會在代表駐地收錢

2016年08月26日 14:26:03  來源:澎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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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河北一官員受賄13萬獲罪免刑,參加省兩會時在代表駐地收錢)

  2013年河北“兩會”期間,代表委員們忙著開會時,河北承德市市委辦公室原副主任王文建,卻忙著收錢。

  近日,承德縣法院對王文建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文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3.5萬元,有自首、立功、退贓等從輕、減輕情節,判其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

  承德市紀委2015年11月21日發佈消息稱,承德市委辦公室副主任王文建(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因涉嫌犯罪問題,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次月3日,承德市檢察院發佈消息稱,河北省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文建決定逮捕。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0月14日,河北省紀委對外公佈:承德市市委書記鄭雪碧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據悉,王文建為鄭雪碧秘書。

  承德縣法院一審認定,2010年至2015年,王文建在擔任承德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主任及市委辦公室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法院查明,河北某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為了讓自己的企業在經營方面得到關照,期望利用王文建的職權幫助其協調關係,三次給王文建送去9萬元。

  2010年春節前,林某在承德市政府辦公室送給王文建現金2萬元。2013年河北省“兩會”期間,在石家莊中國大酒店(時為出席河北“兩會”的代表和委員的駐地),王文建接受了林某給予的2萬元。2015年春節前,林某又在承德市委辦公室送給王文建現金5萬元。

  據林某供述,王文建“和市裏的各個部門能説上話”,給他送錢“是因為他的職務和身份,他可以出面幫忙協調關係”。

  判決書顯示,2012年,趙某約王文建在一家咖啡館內見面,趙表示自己剛調到市裏,請其“多照顧”、“工作上的事多幫忙”。趙某供述,快要走時,他拿出用牛皮紙信封裝的2萬元錢給了王文建。

  此外,2015年9月,王文建還接受關某的請托,通過打招呼的方式請劉某幫忙將關某的妻子胡某提拔為副科級幹部。此後,胡某在王文建家,以看望孩子的名義送給王5000元。同年10月,王文建還因幫助他人的外甥女調回承德市工作而收受2萬元財物。

  承德縣法院認定王文建收受他人賄賂共計13.5萬元,王文建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承德縣法院還認為,王文建在紀檢機關對其採取“雙規”措施後,主動交代了紀檢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行為,係自首;王還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並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係立功。王的自首和立功屬法定的從輕、減輕情節,且王已全部退贓,屬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上述從輕、減輕情節在量刑時一併考慮,故判處王文建犯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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