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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 “拍遍西藏網路影像節”活動展開 邀你來拍

2016年08月12日 14:16:45  來源:愛微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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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西藏新聞網

  活動介紹

  相信已來過和在西藏的你,一定珍藏著無數個美到極致的藏地影像,與其獨自欣賞,不如你我共用!無論你是土生土長的西藏人,還是攝影達人、視頻專家,亦或手機玩拍族、影像發燒友,你的鏡頭裏一定有我們想要的那哪怕一剎那間的感動。在2016年中國西藏旅遊文化國際博覽會、拉薩市雪頓節、山南市雅礱文化節、昌都市三江茶馬文化藝術節等來臨之際,“拍遍西藏”邀你來,你的視角最獨特,你的作品最西藏!

  活動主題

  美麗的西藏 可愛的家鄉今昔何昔 西藏巨變

  人間聖地 天上西藏

  作品要求

  1.申報的作品必須是西藏題材,為個人、團隊原創影像或圖片作品,要求主題鮮明,內容健康向上,傳播正能量。徵集的視頻作品以紀錄片、微電影、專題片、MV、遊記、廣告、宣傳片等類型為主,圖片作品主要分為人文和自然兩種類型。具體體裁形式不設限制。

  2.申報的視頻類作品時長為單集15秒-30分鐘之內,畫質清晰,無具體格式要求;申報的圖片類作品長邊不得低於1200像素,JEPG格式,謝絕提供電腦創意和改變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的適度調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變色彩等技術處理)。

  3.申報的作品創作時間必須在2015年1月1日—2016年11月10日之間。

  4.申報的影像作品必須為作者原創作品,無版權爭議。若發現涉嫌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行為,一律取消申報和評獎資格,如涉及版權糾紛,由申報者負責。

  5.申報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所有,獲獎作品的使用權由作者與主辦單位共用,主辦單位擁有出版作品集、公開展映展示、宣傳推介等作品使用權。

  6.已獲得2015首屆“西藏拍客”網路影像節獎項的作品不參與本年度“拍遍西藏”網路影像節活動的評選。評選辦法

  1.展映和網路評選:所有申報作品將經過組委會初選,並在活動官網進行展播,展播同時,網友即可進行投票,所有網路人氣獎項將由網路評選評出。

  2.優秀作品獎:優秀作品獎由組委會參照網路投票結果和作品品質進行初步篩選,再提交評委會評選。

  3.作品獎評選結果將於2016年12月15日後在中國西藏新聞網、中國西藏之聲網、牦牦TV、快搜西藏等四家網站上公佈,由組委會通知獲獎者。其他説明

  1.一旦提交作品參賽,參賽者即授權“拍遍西藏”影像節組委會在報紙、電視、網路、手機等各類媒體,宣傳印刷品、出版物,以及“拍遍西藏”官網公佈短片簡介、劇照、主創人員照片等資訊,相關資訊均以參賽者親筆簽名的《報名錶》資料為準,作品相關資訊一經刊出,不予更改。

  2.“拍遍西藏”參賽作品必須由參賽者本人參與創作,聯合作者可聯名報名參賽或將該作品版權授予參賽者行使,參賽者應確認擁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權,同時保證提交作品中所採用的音樂及劇本創意等已獲得版權,或取得該作品版權人授權使用。“拍遍西藏”組委會不承擔因版權問題而産生的各類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如參賽作品版權存在糾紛或爭議,組委會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獎品的權利。

  3.參賽者需授權允許組委會剪輯其參賽作品(剪輯片段不超過參賽作品總時長的15%,最長不超過3分鐘)作為“拍遍西藏”影像節當前或未來宣傳節目的一部分,在電影院、電視頻道、網際網路、手機電視和公眾場所展覽展映、採訪或宣傳片中使用。參賽者一旦參賽,則視為同意本公告的各項條款,凡進入“拍遍西藏”影像節評選環節的作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4.組委會不承擔參賽短片和資料的郵寄費用和保險費用,不承擔參賽短片在郵寄過程中的丟失、毀損責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參賽資料遺失、錯誤或毀損責任。所有送選作品磁帶或者DVD作品光碟及相關資料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備份。

  5.如發生訴訟案例,將提交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判。

  6.“拍遍西藏”網路影像節組委會有權修改本公告、規則、條款或與本公告相關的其他規定。凡報名參加影像節,即被視為承認並接受本公告事項。送選影像的製片人、發行商或相關組織有義務確保短片送選的合法性,確保參賽資料的真實性。如有參賽資料經核查與實際情況不符,組委會有權取消參賽作品參賽資格。

  7.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西藏自治區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所有。點擊下方“閱讀原文”,了解更多“拍遍西藏網路影像節”相關資訊。

  本期編輯:央金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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